5月20日,中山市东凤镇曝光3起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典型案例,旨在督促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案例一:冒用认证标志企业负责人获刑
2024年,东凤市场监管分局联合公安部门突击检查中山市胜某电器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涉嫌冒用认证标志、伪造能效标识,现场查获1056台不合格吸油烟机,货值达161780元。因违法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东凤公安分局依法立案。经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1056台不合格产品全部没收。
案例二:多产品抽检不合格企业被处罚
2023年,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抽检发现,中山市万某达厨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家用吸油烟机总体严重不合格,家用燃气灶亦不合格。东凤市场监管分局依法查处,确认该企业存在生产销售严重不合格吸油烟机、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燃气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企业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3600元、罚款112800元以及责令停止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家用燃气灶、没收违法所得4765.5元、罚款33916.5元的处罚。
案例三:电磁灶抽检不合格企业受惩
同年,市场监管总局抽检显示,中山市澳某某斯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电磁灶不合格。东凤市场监管分局查实其“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违法行为后立案调查。依据相关法规,该企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7124 元,并处罚款81972元。
东凤镇提醒,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未来,东凤镇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市场环境规范化、产品质量优质化。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