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参保群众“救命钱”,5月9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提醒函,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三类主体,细化“十严禁”“十不准”“五不可”行为规范。此提醒函通过明确“负面清单”,为各方划出清晰的行为红线,增强监管的针对性与威慑力。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明确禁止通过诱导虚假住院、伪造诊疗资料、违规收费等10种行为骗取医保基金。如,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无住院需求的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定点零售药店被禁止伪造处方、串换药品、采购“回流药”等10种违规操作。如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
参保人员则杜绝冒名使用、违规套现等5种违法违规行为。如,不可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不可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或实物套取医保基金;不可使用本人医疗保障凭证购买生活用品等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商品。
此外,珠海开通多渠道举报方式,如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市民可拨打0756-12345、0756-2138732投诉举报,或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号楼409室)。
经查实涉嫌欺诈骗保的,市医保部门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点击查看《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提醒函》。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