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动解决企业和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近日,中山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征集整治线索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即日起至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
根据《公告》,公众主要围绕以下四类问题提供专项整治工作线索:
一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未依法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违规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巧立名目向市场经营主体收费;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不适格,未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罚款等。
二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如,违规异地实施行政执法;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重复罚款、以罚代管、以罚增收;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违法违规设置、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或者滥用“电子眼”等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未按要求开展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对社会关注度较高、投诉举报集中、违法行为频繁发生等罚款事项未深入开展源头治理。
三是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公示本单位行政检查标准。
四是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不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依法收取的费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中介、个人与执法单位存在“内幕交易”;接受案件当事人或相关利益人安排的吃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利用执法权借“收费”名义中饱私囊、压榨市场经营主体;违规处置涉案财物、借查封、冻结和扣押谋取利益;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拖延办案、超期办案。
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公众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线索提供人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同时,请实名举报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中山市司法局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
线索提供方式
联系电话:0760-88328060(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中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来信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8号(中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邮编:5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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