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山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通告》自本月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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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共十条,包括永久禁猎区外区域的禁猎期限、禁猎物种的范围、禁猎方式和禁猎工具等内容。
其中,《通告》明确,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为永久禁猎区,永久禁猎区外区域的禁猎期限为五年。
《通告》告知禁猎物种的范围。禁猎物种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通告》列举了禁猎方式和禁猎工具: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此外,《通告》提出,发现非法捕杀买卖、贩运和加工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时,公众应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中山市公安局110、中山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0760-88221903
野生动物救助电话:0760-88332110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