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传播秩序,营造健康清朗的文化市场,近期,中山市阜沙镇组织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
9月25日,执法人员联合牛角村工作人员到牛角市场及周边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检查组走访市场周边的日用百货商店、电器商店、电器维修场所及出租屋等,详细了解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
检查中,执法人员同步开展宣传教育,向相关商家、群众普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擅自从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均属违法行为,同时普及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须承担的后果,增强其依法依规经营的意识。
9月23日,阜沙镇对辖区酒店开展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检查,并同步开展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检查。
什么是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
卫星电视接收天线,俗称“小锅盖”“小耳朵”。“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是指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的卫星电视接收“小锅盖”,称为“非法小黑锅”。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均属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非法使用,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属违法行为。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均属违法行为。擅自销售的,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处罚款;擅自安装、使用的,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