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完成首宗加建项目“交验即发证”业务的办理,项目单位在完成联合竣工验收当日就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交验即发证”指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在取得住建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材料当日,就为提出申请的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
今年6月,登记中心收到某粮仓加改建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业务咨询,申请参照“交验即发证”工作模式办理。该项目建设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登记中心立即选派专人跟进,跟踪指导业务全流程办理,协调前置完成地籍调查成果入库,并于8月通过“容缺受理”方式,开展预审申请材料。
同时,登记中心与项目单位、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中山市自然资源档案馆、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协调对接,将业务“串联办理”转化为“并联推进”,大幅压减项目审核时间成本,在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材料的当天核发不动产权证,实现中山市首宗加建项目“交验即发证”。
这不仅标志着中山市“交验即发证”工作适用范围的延伸拓展,也是登记中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