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首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举行揭牌仪式。
目前,该所具备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三个领域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拥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13名,业务范围基本可以满足中山市需要环境损害鉴定的各个环保领域。
挂牌仪式
据了解,之前中山本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空缺,导致大量的环境违法案件鉴定评估成本高、周期长、效率低,造成证据难以固定、损害后果难以核算、主体责任难以追究的问题,给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高效办理和有效维护市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带来重重阻碍。
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和中山市司法局推动下,由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水质检测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主体,历经2年筹备,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于今年8月正式获得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机构行政许可。
鉴定机构的成立,将有助于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为环境司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同时,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用法律手段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借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助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保卫战。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