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中山南区三家堆场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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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中山南区三家堆场被约谈

近日,中山南区街道开展集中堆放扬尘覆盖检查,发现中山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中山市某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的堆场均存在露天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砂土原料及成品,且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三家企业被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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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家堆场主要堆放的是砂石、陶泥等物料,部分堆场内存在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部分建筑材料高于围挡、堆放的易扬尘物料未覆盖防尘网、现场的雾炮机和喷淋设备未开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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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扬尘污染。

三家堆场的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歼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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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约谈相关企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分别约谈三家堆场负责人,并开具三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向三位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要求当事人在整改期限内加高围挡,对易扬尘物料进行覆盖,并承诺在作业过程中开启雾炮机进行降尘作业,消除扬尘污染的隐患。

执法人员提醒,建材销售、贮存企业应加强对易产生扬尘物料的源头采取科学堆放,切实采用围挡围堰、遮盖等方式减少扬尘产生,企业也应积极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环保管理水平,共同守护南区街道蓝天白云。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