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纵火并阻挠消防员灭火 中山三乡一男子被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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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纵火并阻挠消防员灭火 中山三乡一男子被拘留5日

酒后纵火并阻挠消防员救火,中山三乡一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近日,中山三乡消防救援大队接到119指挥中心调度称,位于三乡镇文昌路某小区楼顶着火。接到灭火指令后,三乡消防救援站迅速派出消防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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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在小区保安带领下迅速到达着火楼顶,现场起火的是纸皮等杂物。在消防员准备开展火灾扑救的时候,一男子突然上来阻挠,并抢夺消防员通信设备,制止消防员录制警情。该男子在争执过程中,严重扰乱火场秩序,对灭火救援行动产生不利影响。

据现场知情人反映,纵火者疑为男子刘某,因家庭矛盾喝醉酒,放火点燃该楼顶堆放的杂物。

阻挠灭火的男子正是刘某。随后,刘某被消防员及在场执勤民警控制住,强制带往医院醒酒。

饮酒不是免于责罚的理由,酒后犯罪亦需承担法律责任。刘某影响灭火救援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依照法规,肇事者刘某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