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教育亦是帮扶”,海珠区司法局打造“入矫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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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教育亦是帮扶”,海珠区司法局打造“入矫第一课”

社区矫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执行制度,是指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让他们在一个社会化、开放的环境下顺利回归社会的刑事执行活动。

在法院判决后,出现部分社区矫正对象以为不用在监狱服刑等同于“无罪释放”,认罪服刑意识不强,不知道社区矫正要做些什么,怎么渡过矫正期?为解决这些问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扶助工作,在广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海珠区司法局积极推进“精准社矫”建设,持续深化“入矫第一课”教育品牌,拓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新路径。4月21日,凤凰网广东来到海珠区社区矫正中心,了解社区矫正工作与社矫对象的故事。

“社区矫正重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入矫教育不仅是社区矫正教育矫治首要环节,更是规范社区矫正秩序的“第一关”,能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逐步实现“身份定位”,培养他们的矫正意识和守法观念,为后续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打下重要基础,能起到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作用。海珠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详细地向凤凰网广东介绍了“入矫第一课”的内容,包括初始教育基础课、法制教育主修课、心理健康辅导课、社会公益实践课、回归社会重修课五部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安排不同的矫正周期,助力矫正对象重返正途。

2020年,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在入矫教育中,工作人员发现张某心理上和经济上都承受着较大压力。一方面张某独自抚养未成年儿子,自己面临裁员危机;另一方面,罪犯的身份使他陷入深深的懊悔与自责。

张某的儿子因为父亲的判刑变得沉默寡言,张某的心理负担也越来越重。工作人员掌握情况后,为张某制定了个性化的社矫方案,在为张某进行社矫的同时,也对他的儿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修复父子关系。

在后来的走访和电话汇报中,张某多次开心地向工作人员反映,得到司法所和社工的鼓励和帮助,小张与父母、老师同学的交流明显增多,性格也日益开朗,自己也已经走出心理阴霾。

“社区矫正是对心灵的洗涤”

在海珠区社区矫正中心,凤凰网广东见到了社矫对象小杨。小杨今年30岁,曾在互联网行业工作,因诈骗罪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社区矫正考验期最长的对象之一。

小杨表示,社矫最大的作用就是帮助自己认清现实,从一开始难以接受从普通人到社矫对象身份的转变,到后来积极主动进行社矫学习,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入矫初期,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要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引导,虽然在违反监管规定的时候被处罚,但是每一次处罚后工作人员让小杨明白错在哪里,以后该如何改正,同时,小杨的家人也会一起监督提醒他,慢慢小杨就把这些变成日常行为习惯。

入矫教育也大大弥补了小杨法律知识的空缺,现在,在生活中都会先考虑到法律红线,对于涉及到违法的事情和行为都会杜绝。

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小杨接触到社区志愿者活动,这给他的收获很大,让他觉得社会是充满阳光的。特别是疫情发生后,小杨每次参与到抗疫工作中,都会收获感动和成就,也正是因为这些成就和感动,在无形中给了自己鼓励,相信自己能顺利解矫。

在朋友的帮助下,小杨现在也已经有了新的工作岗位,在谈及对社区矫正的收获时,小杨向凤凰网广东表示,社区矫正是对心灵的洗涤,让他从黑暗走向光明。小杨表示,自己会吸取教训,认真改过,争取早日解矫。

海珠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表示,在开展社区矫正过程中,平等、公平对待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非常必要,虽然他们曾经犯过错,但是他们正在为曾经的过错买单,我们应当积极接纳他们,引导他们自觉学法、守法,纠正不良行为,相信在我们有效的监管教育,和家庭、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下,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自身的努力,必然能够逐步走出困境,重启新生。

截至目前,海珠区共有社区矫正对象428人。下一步,海珠区司法局还将会继续整合资源,发动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力行回馈社区,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劳动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近三年来,海珠区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有效控制在0.2%以下的较低水平,为平安海珠、平安广州建设作出贡献。

凤凰网广东综合

作者:甘周慧

校对:徐志

审核:王润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