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抗疫助企税十条” 助力企业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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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抗疫助企税十条” 助力企业抗击疫情

珠海出台“抗疫助企税十条” 助力企业抗击疫情

珠海市税务局聚焦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和缴费人实际需求,日前出台“抗疫助企税十条”,从落实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延长申报纳税期限、提升办税效率、简化办税流程等方面入手,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自1月15日南屏镇被划为管控区后,珠海市南屏镇新正中餐厅便无法继续营业,餐厅老板樊玉原当即在电子税务局上办理了停业登记。“现在办理停业登记非常方便,手续也很简单,只需要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几步就完成了。”樊玉原说:“希望疫情早些过去,能让我们尽早开业。”

针对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遇到的困难,“抗疫助企税十条”提出,将2022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月27日。对1月27日后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申报。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实际发生严重困难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依法及时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由于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因疫情影响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

珠海松下马达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受疫情影响,该公司所在园区和办税员居住的小区都被划为“不进不出”管控区,无法办理纳税申报。公司财务负责人罗君说:“正当我准备打电话咨询税务局该如何办理延期申报时,就收到了公众号关于征期延长的推送,这项政策可真是‘雪中送碳’,免除了我们的担忧。”

在办税缴费服务方面,“抗疫助企税十条”在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了多元的线上办理渠道的同时,还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缩业务办理时间、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手续,确保疫情期间办税缴费服务质量“不降反升”。

为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纳税人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广东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多种“非接触”渠道办理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涉税费业务。“抗疫助企税十条”还明确了除发生税收违法行为等情形外,不因疫情期间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降低其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

在支持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方面,珠海“抗疫助企税十条”根据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提出“全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举措。例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珠海税务部门还实施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2022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款期至2022年2月底,减轻企业负担。

记者 孙秋霞 朱瑞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