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为村庄规划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加快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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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为村庄规划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加快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

云浮为村庄规划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加快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

云浮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是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辐射的最前沿阵地,但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薄弱。《云浮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云浮市副市长施东红称,上述条例对该市村庄规划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将聚力把云浮打造为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

据云浮市人民政府提供的数据,该市矿产资源丰富,石材加工历史悠久,素有“石都”之称。祖籍云浮市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地区同胞达42万。

作为珠西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云浮以“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为目标,加快融入大湾区建设,推动乡村振兴。

近年来,云浮市村庄面貌有了一定改善,但村庄建设仍然缺乏科学的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等领域问题突出。为解决云浮市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明确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具体要求,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控。

“云浮市畜禽养殖业发达,但养殖户众多,污染压力大;石材是云浮传统产业之一,虽具有一定优势,但发展方式粗放、转型升级压力大。”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壮宏表示,云浮市围绕上述两大特色产业,先后出台地方性法规,促进产业发展。

根据《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化农村住房规划管理,规范各地宅基地布局。又据《云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按照村庄规划实用化、农房建筑规整化、乡村风貌美丽化要求,编制县(市、区)域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美丽乡村重点片区建设规划和各类村庄建设规划。

云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小柳称,《云浮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解决该市村庄风貌杂乱,“有新屋、无新村”的问题,对改善村庄出行条件、供水和排污设施建设、村庄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方面作出具体细化规定,助推乡村振兴。此外,上述管理条例还解决空心村问题,对宅基地盘活利用等作出规定,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大程度利用。

记者 蔡敏婕 伍廷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