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爱特安为两年未足额交督导费 可能被终止挂牌

东莞证券:爱特安为两年未足额交督导费 可能被终止挂牌

广州财经团队发自广州

审发:刘正旭

10月12日,东莞证券发布晚间公告称,广州爱特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安为”)已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东莞证券足额缴纳督导费用,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

据了解,主办券商应当按照《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挂牌公司进行书面催告,每次催告期不少于十天。主办券商每次催告后应当及时披露风险揭示公告。东莞证券已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8 月 2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2021 年 10 月 10 日,向爱特安为发送了《关于对广州爱特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催告函》。2021年10月12日为第四次书面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若公司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因此,爱特安为存在被东莞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