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德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证监局警示函

广州德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证监局警示函

广州财经团队发自广州

审发:刘正旭

近日,广州德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广州德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证监局警示函

据悉,广州德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德宝长富1号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在该产品运行期间,未能履行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的义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规定,广东证监局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广州德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