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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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原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秀色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杨水春违规吃喝问题。2020年7月26日、10月10日,杨水春先后两次致电吩咐辖区某投资服务对象在茂名市区某酒店订房给他吃晚饭,所花餐费共计4185元由该服务对象支付。2021年7月,杨水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电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司机潘均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潘均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32次共计8041.92元。2021年5月,潘均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三、信宜市东镇街道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林灿勇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8年,林灿勇多次收受所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社会老板所送礼金共计21600元。林灿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林灿勇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高州市党史地志办主任朱伟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2月至2019年10月,经朱伟明同意,高州市党史地志办会计陈小娟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共计134103元。2021年1月,朱伟明和陈小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五、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海浩等人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李海浩、何旺胜、李国杰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辖区内某企业臭味气体、噪音等环境污染问题监管和处理不力,致使群众投诉不断。2020年11月,李国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旺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0年12月,李海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问题,均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常见病”“易发病”,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表明“四风”问题尚未根治,纠治“四风”必须坚持不懈,慎终如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纠“四风”树新风的政治自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良好风气助推茂名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吸取教训,慎小慎微,慎始慎终,严守纪律底线,认真履职尽责,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做清正廉洁和担当作为的表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抵制享乐奢靡、铺张浪费问题,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对“四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中秋、国庆假期临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来源:茂名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