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自评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材料需周末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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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自评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材料需周末上报

(原标题:独家!中证协将对投行此项工作进行评价!明天中午前提交自评材料,涉四项评价指标)

投行周末又要加班了。

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6月25日下午向券商紧急下发了《关于开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指标评价的通知》(下称《通知》),同时下发了评价方案,券商需在6月27日(周日)中午12:00前提交自评材料。

有券商人士表示:“时间有点紧迫,周末要加班了。”

《通知》显示,评价期为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评价指标包括底稿电子化率、系统建设投入情况、配合监管情况、创新情况,分值占比分别为30%、20%、30%、20%。

此次评价结果将作为2021年券商分类监管评价投行电子化底稿专项评价依据。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评价指标共计四项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指标评价方案》显示,评价总分为100分,具体来看:

(1)“底稿电子化率”=评价期内底稿系统新增项目数量/期间立项评审项目总数,该项总分30分。

评价期内底稿系统新增项目数量,是指当期在底稿系统中新建且已上传相应阶段底稿文件的项目数量。项目应独立新建,相应底稿文件应独立存储、不与其他项目混同。

期间立项评审项目总数,是指当年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履行过立项评审程序的所有项目,包括全部具有投资银行特性的业务类型,以及因未通过立项等原因而未实际执行的项目。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2)“系统建设投入情况”=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系统建设累计投入/同期投资银行业务累计收入,该项总分20分。

系统建设投入,是指底稿系统建设过程中直接发生的系统或软件采购、开发相关的支出或费用,不包括硬件终端、机房租赁、与其他系统共用的基础能力建设等投入。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以证券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至2020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排名情况中“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为依据,累计计算。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3)“配合监管情况”=2021年初至4月30日按规定向协会报送工作底稿目录等信息的项目数量/当期应报送数量,该项总分30分。

按规定向协会报送工作底稿目录等信息的项目数量,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通过底稿系统向协会报送工作底稿目录(申报稿/终稿)、对应的文件名和文件校验码的项目数量,系统对接及报送情况应当符合协会工作底稿报送的规范性、标准性、及时性要求。

当期应报送数量,是指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揽的投资银行类项目,当期符合以下时限要求的项目总数:向有关单位报送发行、上市(挂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收购(包括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文件后45个工作日内,以及发行、上市(挂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收购项目(包括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完成后45个工作日内。上述两项时点均落在当期、分期发行等需多次报送的项目,按触发报送时点的次数分别计算。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4)“创新情况”是指投行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创新功能以及公司在行业系统建设推广方面的贡献,该指标总分20分,得分由证券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创新功能具体指除满足《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指引》要求的系统功能之外,底稿系统在实时监测、自动提取、智能分析、风险预警等方面实现的创新功能;公司在行业系统建设推广方面作出的贡献包括向行业内其他公司分享经验、推广系统、参与行业规则制定,以及获奖情况等。

除“创新情况”外,其余三项指标通过计算得出。

结果将作为券商分类监管评价

投行电子化底稿专项评价依据

中国证券业协会在通知中表示,协会将评价得分和排名报送证监会机构部,作为2021年券商分类监管评价投行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情况专项评价依据。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评价时间紧迫,通知文件名中还有“特急”字样。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券商应根据评价方案开展自评方案,并于6月27日(周日)12:00前报送相关指标、计算依据及相关附件。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压实中介责任

提升执业质量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此次评价的参考依据是《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指引》(以下简称“建设指引”)。

2020年2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发布实施《建设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应按照指引要求建立底稿系统,实现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发行承销、后续管理(包括持续督导、受托管理、存续期管理)等作业过程及质量控制、内核、监管审核等流程中所形成的工作底稿进行电子化管理。

“底稿电子化系统建设是投行信息化2.0时代的开始。底稿电子化对投行业务而言,具有执业理念转变、提升项目质量的重要意义。”券商人士表示,电子化工作底稿后,投行对项目工作流程的完备性要求会更高,合规及内控流程也会进一步加强。此外,底稿电子化进一步提升了投行内部工作及管理效率,免去了此前纸质工作底稿在归档、整理、审核、借阅时的费时费力之苦。随着此次评价方案的出炉,相关评价指标得以细化,进一步体现了相关部门压严压实中介责任、提升投行执业质量的监管思路,推动券商业务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