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力推动乡村振兴 对1127个乡镇分级分类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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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力推动乡村振兴 对1127个乡镇分级分类帮扶

凤凰网广东广州财经/文

6月24日,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召开。会议召开前,《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已正式印发。《方案》提出,把全省1127个乡镇分为3类,分别为粤东粤西粤北和肇庆市综合实力较弱的乡镇600个,粤东粤西粤北及肇庆综合实力较强的巩固提升镇301个,以及除深圳、肇庆之外的珠三角7市226个先行示范镇,对3类乡镇涉及的近2万个行政村实施分级分类帮扶,确保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如何实现分类帮扶?

《方案》中提到,对600个综合实力较弱的乡镇,实行重点帮扶,由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珠三角6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属地市直属单位按2:5:3的比例进行帮扶。在省级层面,安排121个省直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作为牵头单位、151个企事业单位作为成员单位组建121个团队,“一对一”定点帮扶粤东粤西粤北12市和肇庆市的121个重点帮扶镇。安排珠三角6市对口帮扶300个重点帮扶镇,具体到每个重点帮扶镇,由双方地市协商确定;安排属地市直属单位帮扶其余179个重点帮扶镇。

《方案》中同时还提出,对301个巩固提升镇,由所在县(市、区)自行组团帮扶。由属地县(市、区)参照省的做法,落实组团结对自行帮扶,确保粤东粤西粤北12市和肇庆市901个乡镇组团结对帮扶全覆盖。

《方案》最后要求,对珠三角226个先行示范镇,由属地市、县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帮扶。

同时,统筹整合“万企兴万村”、农村科技特派员等,深入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组团结对帮扶。

此前不久,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对此,《方案》中也做了明确要求:原则上每个工作队不少于5人、每3年轮换一次。

《方案》确定了三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力争到2022年,全省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镇村同建同治同美取得显著成效;到2027年,全省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镇村面貌实现根本改变;到2035年,全省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总体实现,乡村基本实现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