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工行4支行被行政处罚及罚款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工行4支行被行政处罚及罚款

作者|广州财经团队

审发|刘正旭

近日,由于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荔湾支行、广州西华路支行、广州同福中路支行、广州大德路支行均被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并罚款。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工行4支行被行政处罚及罚款

其中,工商银行广州荔湾支行被罚款40万元,彭威因负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广州西华路支行被罚款40万元,伍时峰因负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广州同福中路支行被罚款40万元,邓晖因负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大德路支行被罚款25万元。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工行4支行被行政处罚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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