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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月25日起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来源:新华网

据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24日消息,4月25日起,广州市将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据了解,该项措施自2020年3月1日起已经在北京、天津等16个城市试点;广东、海南等12个省(区)作为第一批推广应用省份自4月25日起实施;河北、山西等其他15个省(区)将作为第二批推广应用省份于6月20日起实施,实现全国全覆盖。

4月25日起广州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据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24日消息,4月25日起,广州市将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据了解,该项措施自2020年3月1日起已经在北京、天津等16个城市试点;广东、海南等12个省(区)作为第一批推广应用省份自4月25日起实施;河北、山西等其他15个省(区)将作为第二批推广应用省份于6月20日起实施,实现全国全覆盖。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样图)

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将更加便利群众、企业申领、出示和使用。

申请人注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即可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车辆办理注册、转移、变更、年审等业务时,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在检验有效期内、纸质凭证丢失或损毁的车辆,可直接查看、下载、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于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领检验标志的,纸质凭证由申请人自主选择是否申领。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在线出示时,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离线出示时,可以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下载的电子凭证也可以转发、分享,使用时可直接出示。打印出示时,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

据了解,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应用场景包括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应用。即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同时,该电子凭证还可实现机动车在交通事故协商处理、保险理赔、租赁、二手车交易、车辆抵押等领域的应用。在上述领域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罗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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