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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法治省委员会:加大疫情防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犯罪


来源:凤凰网广东综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为《工作方案》)。

加大疫情防控执法司法力度,依法严惩违法犯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为《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就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化水平,提出五个方面25条举措,明确了31项主要任务。

明确总体要求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

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疫情防控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依法防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

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全面梳理相关法规规章。抓紧全面评估《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时启动修订工作。

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修改完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加强重要领域重点行业立法。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加快完善生物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发展中医药、市场监管、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立法修法工作。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突发应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制定程序、权限等进行明确,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在紧急情况下的运行效率。

严格依法制定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重视社会公共利益与群众基本权利的平衡,加强疫情防控职能部门间的统筹协调,确保政策文件的权威性和统一协调性。

建立健全涉疫情防控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查快速响应机制。修订《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把关。推动疫情防控相关规范性文件快速出台实施,并在疫中和疫后及时开展评估,适时进行清理和修订废止。健全涉疫情防控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绿色通道”,完善快速响应机制。

规范疫情防控配套制度建设。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完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形成完善的疫情防控法规制度全链条,提高疫情防控法规制度可执行性、可操作性。

加大对妨碍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

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相结合。

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我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管理、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严肃查处社会组织和个人借疫情防控之名开展非法募捐敛财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决定、命令应当、疫情信息。在加强公民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同时,依法惩治故意隐瞒个人疫病有关信息的行为。依法打击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执法工作。全面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包括网络销售在内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执法力度。组织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健全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执法管理体制。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疫情防控失职渎职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对因疫情防控产生纠纷的民事案件审理,以及延期审理、中止诉讼、适用不可抗力等加强指导。

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强化7×24小时线上法律服务

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作用,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在全省营造铺天盖地、排山倒海的法治宣传氛围。

执法、司法机关和人员要带头落实普法责任制。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以及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编撰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进行法律解读。组织社会民警、村居干部和网格员力量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作用,全民动员开展“网格式”“地毯式”疫情防控普法宣传。

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人员,进驻“粤省事”疫情防控服务专区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协同广东法律服务网其他平台,为群众提供7×24小时的线上公共法律服务。成立律师专项服务团,为党委政府开展疫情防控以及企业复工复产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中小企业疫情防控的法律服务。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及志愿者,为困难群体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全力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广东“慧”调解、“粤省事”等在线服务平台开展非面对面的调解。建立疫情防控行政复议案件快调快审快结快监督机制。支持仲裁机构通过非现场仲裁方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化组织实施

将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作为

2020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重点

将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列入我省2020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作为2020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落地。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措施,抓好任务落实。

省委依法治省办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

凤凰网广东法治/编发:童身贵

来源: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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