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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岗出行遇“路霸”?花都城管:依法拆除!


来源:凤凰网广东综合

防疫生产“两手抓”“两不误”,维护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前几天刚回来上班,发现家门口路边多了几个地桩,出入都非常不便...”“晚上加完班走回家,部分地锁锋利,一不小心绊倒,真是极其危险!”“复工了,下班回家绕了几圈,公共停车位上都放着水泥墩、雪糕筒,想找个车位都那么难!”

随着返岗潮的到来,行人车辆明显增多,这些霸占公共道路的“路障”带来越来越多的安全隐患。成本低、反复性强、乱堆放、占车位、私设地锁等现象是城区常见的市容秩序问题,也是群众举报的难点黑点。

近日,花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市容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乱堆放的地锁、地桩。根据复产复工保障工作要求,结合前期市民投诉、媒体反馈的线索,城管执法队员重点对龙珠路、碧秀路、天贵路、建设北路、公园前路、新中路、星缘街、富华市场等区域市容黑点及乱堆放石墩、地锁、桌椅、灯箱广告牌等行为开展整治,共拆除地锁、地桩、石墩70余个,清理雪糕桶、占道轮胎等物品140余个。

据该局执法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占用车位锁、雪糕桶、水泥桩等私自霸占城区道路的行为,严重侵占公共利益,同时还存在安全隐患,现在路上人和车都多了起来,有时夜间光线弱的时候,行人稍不注意就会容易绊倒,车辆也容易受损坏。针对这类扰民问题,城管执法队伍会持续加强巡查整治。

下一步,花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保障工作,加强和各镇街及其它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开展城区市容秩序整治,发挥执法合力,做到防疫生产“两手抓”“两不误”,维护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温馨提示: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树立文明城市主人翁意识,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不乱堆放占道,文明使用公共停车位。如果在平时生活中遇到这类不文明的现象,可以拨打广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情况。

法律指引:

根据《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未经市政管理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摆摊设点、设置停车场、堆放杂物;(二)移动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  (七)其他占用道路的行为。

根据《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未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并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擅自在市政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的;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运输单位的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或者违反规定载货,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经处罚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擅自划定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停车站(点)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公路、占用公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公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处三万元罚款;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城市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处二万元罚款。

凤凰新闻政务中心发布

采编:罗敏

通讯员:花宣

[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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