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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温州籍人士携带变异病毒”?广州高铁站下车的人需隔离?假的!


来源:凤凰网广东综合

特别呼吁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从官方权威渠道获取信息。不必惊慌哦!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然处于关键期,但偶尔却有谣言,搅得市民心神不宁乃至疑心重重、人心惶惶。广州卫健委提醒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网上信息要理性判断,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要轻易相信和转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谣言一

近日,不少微信群流传这样一条消息:“关于温州籍人士携带变异病毒”,有的还被冠以“秀全街”发布的名义。

针对这些网传信息,秀全街表示纯属谣言,并发布相关声明。广州疾控中心也对此进行了辟谣。

 

谣言二

近日,网传:"广州高铁站下车的人全部由政府派车接去宾馆隔离14天,不愿隔离的原路买票回去”的信息不实。目前,广州南站对旅客实施体温监测,只对被诊断为疑似病例的发热旅客,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不存在要求所有旅客原路买票返回的情况。

谣言三

2月17日,部分广州市民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网传微信截图在寻找一名男子,有人在转发这些截图时声称“该男子带有病毒”。

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

在社会各界纷纷抗战疫情时

却还有人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

也有人故意隐瞒病情,阻碍防疫

更有甚者利用疫情实施诈骗

非常可恨可耻!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别呼吁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从官方权威渠道获取信息

不必惊慌哦!

也奉劝个别造谣者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造谣、传谣都是违法行为

对有意谎报险情、疫情和警情者

特别是对网上恶意造谣者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查严处

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穗卫健宣)

[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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