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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关于积极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来源:凤凰网广东综合

去年12月底,武汉市发现了不明原因肺炎疫情,1月8日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截至1月26日,我市确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

汕尾关于积极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公告

汕防疫指办公(2020)3号

去年12月底,武汉市发现了不明原因肺炎疫情,1月8日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截至1月26日,我市确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各位湖北籍来汕人员、在汕尾常住近期去湖北返汕人员请积极协助我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各位湖北籍来汕人员、在汕尾常住近期去湖北返汕人员必须主动报告所居住村(社区),并立即实施隔离14天,在隔离期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14天后如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可解除隔离。如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时,必须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疫情发生地旅居史。

二、全市各县(市、区)、各镇(街道、场)、各村(社区)、各自然村,务必压实责任、担当作为,做好本地本辖区的排查、登记以及隔离、引导就诊工作,并第一时间按规定逐级上报。

特此公告

汕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凤凰网广东 发自汕尾

[责任编辑:麦增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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