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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月起生育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来源:南方都市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广东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粤府办〔2019〕24号)的要求,广州市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工作。

今起广州生育保险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仍保留生育保险险种,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2020年来了!包括医保在内的一大批新政也将启动。南都记者31日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广州市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以下简称两险合并实施)工作。仍然保留生育保险险种,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合并实施后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广东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粤府办〔2019〕24号)的要求,广州市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工作。

具体而言,两险合并实施后,首先会统一参保登记。强调用人单位的参保义务,本市所有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进一步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的生育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于实现生育保险应保尽保,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减轻女性乃至家庭的生育成本、缓解部分育龄妇女“不敢生”、“生不起”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育保险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据悉,两险合并实施,仍然保留生育保险险种,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与生育津贴待遇继续按照《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执行,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等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将并入、充实医保基金

作为两险合并实施后的最重要举措之一,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为新的用人单位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率,在职职工个人依然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基金统一管理后,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生育保险收支差额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共济支付,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保障了生育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两大基金合二为一后,相关部门会实施统一的风险管控。加强基金风险研判,强化对基金风险的预警,强化收支预算,确保基金安全、稳定、可持续运行。

在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方面,将实现统一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让职工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更方便。一是两险执行统一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二是经办管理统一由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一个窗口办事、一站式服务”,更加便于企业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将减少一项参保缴费手续,减轻事务性负担;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将并入医疗保险结算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责任编辑:罗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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