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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工作


来源:凤凰网广东综合

11月15日下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汕头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许文颖同志就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蔡武坚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适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汕头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副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11月15日下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汕头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许文颖同志就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蔡武坚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适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汕头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副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许文颖同志详细介绍了巡察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基本原则,并就如何开展好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牢牢把握巡察监督根本政治任务和重点内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三要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同时强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督促及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党内文件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严禁安排工作人员或服务人员收集巡察组工作情况或打听巡察组与干部群众谈话情况,严禁统一规定与巡察组谈话的口径。

许文颖同志表示,市委对巡察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欢迎大家对巡察组进行监督。

蔡武坚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市委书记马文田同志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并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亲自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审定巡察工作方案,为我们做好巡察工作树立了榜样,指明了方向。马文田同志强调,市委巡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守政治站位,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稳步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对标对表中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巡察工作取得成效。

蔡武坚同志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这次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是对中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效的重要检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的重大现实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纪律性。二是要全力支持市委巡察,认真做好各项配合工作。一方面,要按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做好个别谈话、实地检查、调阅资料等工作,确保不出偏差、不出纰漏。另一方面,要畅通市委巡察组与干部群众的联系渠道,引导各方面讲真话、讲实话,让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畅通无阻地反映上来,让市委巡察组全面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三是要做好对巡察组的监督,促进巡察工作依规依纪开展。

施适同志表示,本次巡察工作是市委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既是代表市委对法院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是对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实地考察,是对法院的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对法院工作的促进和鞭策,必将有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党员干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端正态度;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全力做好配合工作;三要接受全面监督,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要以接受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诚恳接受巡察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落实市委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等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法院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从2019年11月上旬至2020年1月上旬,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党员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754-88933403;邮政信箱:汕头市66号邮政信箱市委第一巡察组、邮编:515036。同时,在法院办公楼一楼北门收发室旁(电子屏东侧)设置了联系信箱。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凤凰网广东法治频道发自汕头

撰文:童身贵 徐隆浩

来源: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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