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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出台多项新措施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


来源:金羊网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在官网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广东拟出台措施: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在官网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从扩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壮大养老服务工作力量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

新建城区养老服务设施 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

征求意见稿明确,扩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落实养老服务规划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应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点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以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各地应当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每百户不低于十五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

进一步落实供地政策。设置专门养老用地类别,按照年度计划完成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实物储备,并优先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加大闲置资源整合力度。市、县级政府要制定整合利用闲置资源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措施。鼓励将符合“三旧”改造条件的村级工业园、旧厂房、旧村庄等场所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对城镇现有闲置设施及农村集体用地上盖建筑物进行改造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可先按养老设施使用,后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闲置公有房产优先、优惠用于养老服务,租赁期限延长至15年,在公开竞租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承租。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方式由“补砖头”转为“补人头”

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从2020年开始,各级财政要将本级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资金比例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与一般性公共预算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方式由“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性质,按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数量等情况同等享受运营补贴。

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设立养老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鼓励企业、慈善组织及个人等设立养老领域的慈善信托,开展养老服务慈善项目。

支持高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征求意见稿要求,壮大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加强工作力量。各级政府要强化养老服务管理职能,重点开展养老服务区域统筹、业务指导、质量评估、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充实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经办能力。

同时,加快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强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校企合作,通过定向培养、上岗退费等方式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专业生均拨款、免学费补助标准,鼓励并扶持技工院校申报建设养老服务省级重点、特色专业。市、县级政府要建立养老服务人才扶持政策,对在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在岗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达到一定年限的护理员、医护人员、康复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可给予增加发放岗位津贴。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行业职称评定体系和晋升标准,养老服务机构内医疗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等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积极探索“时间银行”模式,建立健全为老志愿服务时间记录、储蓄、回馈等激励机制。

支持养老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和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大力发展群众家门口的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范围。促进农村、社区的医养结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建立农村敬老院和乡镇卫生院紧密合作机制,提升农村敬老院医疗护理服务能力。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长期照护商业保险,满足老年人不同层面的照护服务需求。

境外资本投资举办养老机构,同等享受境内资本待遇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实施优惠扶持政策。聚焦减税降费,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促进养老产业与健康、旅游、文化、健身、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用品和技术的研发、创新和应用,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工作。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合作。支持境外资本投资举办养老机构,同等享受境内资本待遇。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加强粤港澳在养老服务人才、资金、项目、标准化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推动各种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建设一批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打造大湾区优质生活圈。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顶层设计,发布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体系与路线图。

加强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全面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完善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知多D】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9年8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处(邮政编码:510030),并在信封上注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mzt_chenglh@gd.gov.cn。

[责任编辑:周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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