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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莞惠法院首次成功协助拘留被执行人


来源:凤凰网广东综合

“您的目的地是东莞市厚街镇新兴路,距离131公里,预计用时2小时15分,现在开始导航”。8月6日晚7点半,正是晚饭后的休闲放松时光,惠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惠阳法院&

“您的目的地是东莞市厚街镇新兴路,距离131公里,预计用时2小时15分,现在开始导航”。

8月6日晚7点半,正是晚饭后的休闲放松时光,惠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惠阳法院”)的四位执行干警却仍在执行路上,按照导航指示驱车赶赴一百多公里外的东莞,为的是抓获一涉案被执行人。而此时东莞市厚街法庭执行干警正赶往该被执行人入住的酒店,协助此次执行行动。

原来在一个小时前,惠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惠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转来情报,称该院被执行人张某明刚入住东莞市厚街镇某商务酒店。接到情报后,为避免被执行人提前退房错失良机,按照惠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协调部署,惠阳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开展相关工作,一方面和被执行人入住酒店所在辖区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联系,请求该院协助拘留;另一方面安排本院精干力量立即奔赴被执行人所在酒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在接到惠阳法院请求协助电话后,马上安排该院厚街法庭的执行人员先行前往被执行人入住的酒店进行布控。当晚8时许,厚街法庭执行干警赶赴酒店,经与酒店服务员核实,被执行人张某明仍未办理退房手续,厚街法庭执行人员蹲守在张某明入住的房间门外,等待惠阳法院执行干警到达。

晚上9时许,惠阳法院执行干警顺利抵达酒店与厚街法庭的干警汇合,在进入被执行人所在房间核实其身份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明释明情况。为促使本案顺利执结,莞惠两地法院干警经协商将被执行人张某明带到厚街法庭进行询问,由惠阳法院通过电话组织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张某明进行协商,直至当晚十点多,双方当事人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坚称暂时无法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

考虑到该案标的仅一万多元,数额不大,被执行人住酒店却自称无支付能力拒不履行,性质恶劣,惠阳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张某明宣布拘留十五日,同时对其作出罚款两千元的决定。在厚街法庭干警的协助下,惠阳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张某明戴上手铐将其带上警车,于十二点顺利将张某明移交惠阳区拘留所。得知张某明被惠阳法院实施拘留后,被执行人家属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同意代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相关债务及罚款,近日将把执行款汇到惠阳法院账户,该执行案件最终得到顺利推进。

今年5月31日,为推进莞惠法院两地的执行工作,加强两地法院之间的执行互助,惠州中院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协同发展执行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内容涵括协助申请执行、协助委托送达、协助清场、查封、拘留等事项,将莞惠之间一百多公里的距离瞬间拉近,解决了两地跨辖区案件执行的现实困难。本案作为莞惠两地法院跨辖区协助拘留的第一起成功案例,对进一步推进莞惠两地执行协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相信通过互助交流,将大幅提高两地跨辖区执行的效率,一定程度缓解两地法院的执行压力,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的司法保障。

来源:惠州中院

通讯员:林峥云 周泽锋

撰文:凤凰网广东法治 童身贵 周燕青

[责任编辑:孙鸣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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