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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增加高端优质民办学校比例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中山要增加高端优质民办学校比例副市长徐小莉表示,教育部门拟定了力争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思路东区民办教育团益学校吸引不少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这里就读,这里不受户籍限制。政商大事深度解析&ldquo

中山要增加高端优质民办学校比例

副市长徐小莉表示,教育部门拟定了力争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思路

东区民办教育团益学校吸引不少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这里就读,这里不受户籍限制。

政商大事深度解析

“如果说近年来中山的公办教育发展是开汽车,那么民办教育的发展还是在踩自行车”。今年6月—7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中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进行检查。日前,执法检查组邀请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副市长徐小莉在座谈会上指出,针对现状,中山市教育部门拟定了力争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思路。

“有照无证”培训机构还有907家

根据安排,检查组日前到港口镇华师中山附中、沙溪镇申明亭学校、东区团益学校、火炬开发区博文学校进行现场检查,听取了各镇区及相关学校的情况介绍。在座谈会上,徐小莉代表市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中山民办教育的管理情况和民促法的落实情况。

徐小莉介绍,目前中山市有民办中小学校75所,占中小学校总数的22.5%;民办学校在校生近174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35.2%。全市民办幼儿园365所,占幼儿园总数的68%;民办园在园幼儿9 .6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67.8%。全市民办培训机构486家。另外,还有仅持工商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的机构907家。徐小莉表示,近期全市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有照无证”机构将逐渐减少。

发展民办教育,保障用地供应尤为重要。徐小莉表示,中山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落实用地保障”的规定,优先保降教育等民生项目用地。一种是以划拨方式供应民办教育用地。比如目前在办的港口镇华师附小项目(非营利性),拟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以划拨方式供应用地。另一种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民办教育用地。目前,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向联翔学校、港口陈荣贤幼儿园、民众中心幼儿园等提供7宗民办学校项目用地。

此外,中山对民办教育不断加强收费管理,引入社会资本,实施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降低民办学校运行成本。同时探索民办教育收费改革,实行分类收费政策。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收费,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按照相关改革进程及市场竞争程度适时放开,其余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民校教育质量和师资队伍存短板

中山市民办教育还存在哪些问题?徐小莉指出,首先政策实施指引有待完善。因为政策空白,民办学校类登记管理、资产清查、财务清算等问题,以及培训机构、托幼机构设置标准等还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引。此外,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问题,国家和省级层面没有明确规定,又没有赋权地方。而由此可能引发举办者变更及办学终止、举办者不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等,容易造成各种纠纷,徐小莉认为,急需出台有关许可证管理办法。

关于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和师资队伍素质,徐小莉认为仍然存在诸多短板,“尤其是低收费民办学校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的提升已进入瓶颈,需要不断更新办学理念,适应时代需求”。另外,民办学校师资队伍提升的主要方式限于培训,还没能建立帮扶或促进的长效机制。而民办教师薪资待遇较低、师资队伍薄弱、人员流动频繁等问题也制约民办学校的发展。

从大环境看,徐小莉认为,目前中山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比如市场缺乏竞争。由于公办学校建设进展较缓、以及二孩、落户等政策放宽导致生源饱和、学位不足,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的动力严重不足。民办学校对收费制度改革的呼声较为强烈:中山市物价部门根据民办学校过去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实际管理费用的情况核定学杂费标准,没有考虑未来几年物价指数上升以及教师提高待遇等因素。由于调整收费的申请和批复的周期较长,徐小莉认为,还要执行“新生新办法,旧生旧办法”。

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如果说近年来中山的公办教育发展是开汽车,那么民办教育的发展还是在踩自行车”。徐小莉表示,针对这些问题,中山教育部门拟定了力争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思路。制订分类管理改革方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重点发展民办高中教育;以建立资产清查试点为突破口,摸清民办学校资产管理情况;充分发挥民办教育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调整优化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落实镇区属地管理责任。

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煜荣提出,要重点鼓励扶持发展一批办学条件较好、师资队伍较强、教育质量较高、办学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形成中山市民办学校的“亮点”。进一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清晰划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科学界定合理回报比例。此外,还应加大扶持,加强指导,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开展民办学校社会承诺公示活动,狠抓办学质量的提高;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信息公开与信用记录公示制度,完善民办学校安全预警、危机干预机制。

[责任编辑:孙鸣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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