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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引进重点企业的决策层每人每年最高奖200万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事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近日印发实施,其中提出,要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来穗投资,推动新引进项目加快落户,对新引进重点企业的决策层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新引进重点企业决策层 每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事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近日印发实施,其中提出,要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来穗投资,推动新引进项目加快落户,对新引进重点企业的决策层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该项《细则》实施的目标是吸引国内外企业来穗投资,推动新引进项目加快落户;认定一批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提高商务写字楼对于项目进驻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推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据悉,新引进重点企业须是《广州市促进企业加快落户若干办法(试行)》实施后新引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后(其中工业企业在项目投产后)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当在本市年度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时可申请政策支持。地产类企业以及市内迁移企业除外。

对新引进重点企业中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50万元以上的决策层人员,按其个人在该企业工资薪金收入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2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5人,每个人奖励每年不超过200万元。新引进重点企业在本市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按租金参考价的60%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400万元,享受补贴期间不得转租。

鼓励社会中介参与招商方面,对招商合作中介机构为吸引国内外企业来穗投资而组织的行业峰会、推介会、研讨会、产业交流会等招商相关活动,给予不超过活动支出30%的补贴,单项活动补贴不超过20万元,单个中介机构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编辑:王邬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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