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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乐华派出所原党支部委员副所长周儒湘被开除党籍


来源:凤凰网广东综合

湛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乐华派出所原党支部委员、副所长周儒湘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乐华派出所原党支部委员、副所长周儒湘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凤凰网广东从湛江纪委的官方微信发布平台“廉洁湛江”了解到,湛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乐华派出所原党支部委员、副所长周儒湘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日前,湛江市纪委监委决定对湛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乐华派出所原党支部委员、副所长周儒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儒湘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辖区企业红包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徇私枉法,消极办案。

周儒湘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儒湘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由相关部门按办事员重新安排工作并调离公安队伍。

周儒湘简历

周儒湘,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广东湛江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

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湛江市公安局霞海分局刑警大队见习干部;

1995年7月至1999年3月,任湛江市公安局梧阔派出所办事员;

1999年3月至2008年8月,任湛江市公安局梧阔派出所科员;

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任湛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2009年2月至2012年1月,任湛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

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任湛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治安管理二大队教导员;

2013年8月至今,任湛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乐华派出所副所长。

来源:廉洁湛江

[责任编辑:周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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