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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改革 广东拟下放审批权限


来源:金羊网

今年广东厅将按照管少、管好、高效原则,积极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广东拟下放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权限

记者23日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今年广东厅将按照管少、管好、高效原则,积极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将能够下放的审批事项权限全部下放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使,赋予各地在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领域更多自主权。

据悉,广东今年将推动将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潮州、揭阳、云浮9市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项目和分批次用地审核、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征地补偿标准裁决等职权纳入本轮省级行政职权调整下放事项中。按照审批层级、类型、环节、要件等基本要素,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中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和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环节邻近、要件类似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合并同类项”方式予以合并,从数量上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与此同时,将实行审批“一条龙”服务。对以往用地用海用林“串联”的审批方式进行优化再造,打通用地用海用林审查环节和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进用地用海用林“并联”审批,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强化一个平台审批、服务和监管,着力实现“统一收文、统一审核、统一出文”的自然资源审批“一条龙”服务。加快形成企业用地用海用林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向社会公布审批要件及内涵,方便企业办事,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

此外,今年将开展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选择省内3-5个基础相对较好、条件相对较成熟的市(县、区)先行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再根据试点实践情况进行总结提炼,不断优化改革方案,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结果可控。

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加快建立标准统一、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体系,拟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意见,推动自然资源审批向科学化、精准化、便利化迈进,最终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成果。

[责任编辑:麦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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