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最高奖60万元
2019年04月22日 17:47
来源:凤凰网广东综合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汕尾市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群众进行公开奖励,最高奖励60万元。
汕尾:举报涉黑恶线索最高奖60万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汕尾市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群众进行公开奖励,最高奖励60万元。
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依据《办法》,举报汕尾市辖区内发生的涉黑涉恶组织及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奖励对象,而负有防范和打击处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工作职责的政法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报涉黑涉恶组织、人员非法活动的,不适用该《办法》。
《办法》提倡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兑现奖金。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恶组织或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邮箱、信箱等方式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等部门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办法》着重强调了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和保护制度。规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举报奖励最高60万元
《办法》要求,对实名举报的每一条线索,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实结果。凡被认定为有效举报线索的,一律按规定兑付奖金。
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基本属实的,涉黑案件视情给予50000-600000元奖励;涉恶案件视情给予2000—50000元奖励。举报奖励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确认并发放奖励金。
《办法》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如下原则进行奖励:
(一)对涉及不同违法犯罪人员的举报,查实属于同一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
(三)同一线索有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确有直接作用的,酌情给予奖励。
(四)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实际成果,可以同时给予见义勇为证书等精神奖励。
17种情况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渔港、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以暴力或软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或跨国跨境黑恶势力
11、“地下钱庄”背后的黑恶势力
12、垄断一定区域内产品或物资经营的黑恶势力
13、侵害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黑恶犯罪的黑恶势力
14、恶意插手物业管理、医疗纠纷等案事件,严重妨碍小区、医疗机构等管理秩序,制造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
15、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6、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17、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其它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汕尾市相关部门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汕尾市扫黑除恶办
举报电话: 0660-3233456
传真:0660-3253456
举报邮箱:swsshb@163.com
邮编:516600
信件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市委办公大楼十楼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汕尾市纪委
举报电话:0660-12388
电子邮箱:
guangdong.12388.gov.cn/shanweishi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市委办公大楼118室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
汕尾市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660-3399396
电子邮箱:swnczzk@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市委大楼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法院
举报电话:0660-3366445
电子邮箱:swzyshce@163.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汕尾市检察院
举报电话:0660-12309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1号
汕尾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 0660-3369110
电子邮箱:swsshce@163.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西路市公安局九楼公安机关扫黑办
汕尾市司法局
举报电话:0660-3367348
电子邮箱:sf0660@sina.cn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
汕尾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660-3396002
电子邮箱:swabk3396002@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市教育局安保科
汕尾市民政局
举报电话:0660-3364865,0660-3370962
电子邮箱:swmzbgs@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汕尾市财政局
举报电话:0660-3324171
电子邮箱:swczbgs@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汕尾市财政局办公室
汕尾市国土局
举报电话:0660-3377192
电子邮箱:gdswgtfjc@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汕尾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
汕尾市住建局
举报电话:0660-3333096
电子邮箱:4396188@qq.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建设路汕尾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605室
汕尾市交通局
举报电话:0660-3565969
电子邮箱:swjtshce@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荷包岭中段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汕尾市水务局
举报电话:0660-3286206
电子邮箱:sw3286206@qq.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赤岭段西侧汕尾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
汕尾市农业局
举报电话:0660-3289166
电子邮箱:swnyzf@163.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鸿顺路市农业局执法科403室
汕尾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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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swlyshb@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
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
举报电话:0660-3260001
电子邮箱:swyzzhzx@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路110号
汕尾市文广新局
举报电话:0660-3213388
电子邮箱:swwgxj@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195号
汕尾市卫计局
举报电话:0660-3386260
电子邮箱:a3386260@163.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中段
汕尾市地税局
举报电话:0660-3372296
电子邮箱:swdsshce@163.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路汕尾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汕尾市工商局
举报电话:0660-12315
电子邮箱:swaic@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百汇广场一楼
汕尾市旅游局
举报电话:0660-3364163
电子邮箱:sw3364163@163.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城南路557号
汕尾市金融局
举报电话:0660-3374300
电子邮箱:swjrb@163.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市政府大楼602
汕尾人民银行
举报电话:0660-3219122
电子邮箱: swfxq2008@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235号
汕尾市银监局
举报电话:
0660-3206026,0660-3260263
电子邮箱:gdswbgs@cbrc.gov.cn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人民银行大楼10楼
汕尾市国税局
举报电话:0660-3366277
电子邮箱:http://sw.gd-n-tax.gov.cn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汕尾市国税局稽查局
汕尾海警第二支队
举报电话:13929306069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金海码头海警三大队
汕尾市城管局
举报电话:0660-3388210
电子邮箱:swcgj@163.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段
汕尾市信访局
举报电话:0660-3365741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政府大院西侧(人民来访接待厅)
[责任编辑:周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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