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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涉黑涉恶腐败 查处23人


来源:凤凰网广东综合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查处23人肇庆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查处23人。今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作为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查处23人

肇庆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查处23人。今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咬定三年目标不放松,调方向、提节奏、扩战果,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破题,推动案件查处量稳步增长,形成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强大攻势。”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道。

截至3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4件,立案23宗,查处2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纳入全会报告重点任务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仅3月份就先后作出5次批示,3次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听取各地情况汇报,并对“打伞”立案数落后的2个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提醒约谈,对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明确要求。

市纪委监委成立线索排查、专项督导两个专责小组,注重从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收集案件线索,完善与公安机关及时移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机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挖掘问题线索。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共排查问题线索257条,立案审查调查65宗66人,党纪政务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市纪委监委把收受财物、放纵包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3类问题作为重点,紧盯中央督导交办线索、省纪委监委移交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全程跟踪督办。当前,中央督导组、省纪委监委移交的15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已经全部办结,转立案4宗5人。

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性质严重、影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实行提级查办、重点督办。如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局大旺分局部分干警收取好处费、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系列案件提级直接查办,对该分局副局长夏某明等4人进行立案查处。

市纪委监委建立领导“联点包案”督办机制,班子成员除包案督办挂点联系县区1件以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外,还至少包案直查1件以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有关纪检监察室包案督办1件以上案件。各县区纪委监委积极跟进,同步实行领导包案直查3件以上案件。

推行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双专班”查办模式,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同步通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移诉机制,密切配合、协作推进。如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对“511”肖某泉等人涉黑犯罪案件进行重点攻坚,对11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立案查处。

为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怀集县纪委监委通过“线下旁听+网络直播”廉政教育模式,推动警示教育向深度广度拓展。3月20日,怀集县组织党员干部到法院旁听梁建昌等10名恶势力团伙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庭审法制教育,并通过中国庭审网、怀集手机台等新媒体开展线上教育,累计点击量40多万次,实现了“审结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从当前查处的案件情况来看,既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行为,又有公安干警收取保护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接下来,将组建专项督导组,下沉各县(县、区)对中央督导组、省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市纪委督办件和已查结案件开展督导复核,深挖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不担当不履职、工作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追究,推动问题解决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有效发挥惩治的综合效应。

来源:肇庆清风网

[责任编辑:孙鸣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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