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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春同志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来源:凤凰网广东综合

据内蒙古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经中央批准,林少春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据内蒙古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经中央批准,林少春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林少春简历

林少春,男,汉族,1962年5月生,广东汕头人,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1978—1982年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学习

1982—1988年中科院广州地质新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中科院广州分院助理工程师

1988—1992年省监察厅二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88.02—1990.07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系大专班学习)

1992—1995年省政府办公厅正科级秘书(其间:1993.07—1995.03挂任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大亚湾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5—1997年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1994.03—1997.06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同等学力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5.04—1996.02挂任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7—2000年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0—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03—2004年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4—2008年阳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8—2012年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12.03—2012.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2—2015年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5—2017年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分工:常务副省长,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应急管理、统计、军民融合发展方面工作。

分管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应急管理厅、统计局、发展研究中心、代建局。

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地震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财政部驻粤财政监察专员办、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南航集团、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广铁(集团)公司。

[责任编辑:张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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