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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深圳金融同业多管齐下


来源:凤凰网广东综合

2019年2月22日,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就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提出重要指示,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要抓住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这个重点,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要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健全及时反映风险波动的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发布管理规则,健全信用惩戒机制。

2019年2月22日,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就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提出重要指示,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要抓住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这个重点,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要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健全及时反映风险波动的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发布管理规则,健全信用惩戒机制。

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对金融领域信用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创新金融信用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的覆盖面,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

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则在不同场合表示,深圳是我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金融业是深圳重要支柱产业,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稳定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初创企业成长,努力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深圳始终把金融业放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着力完善金融业的生态环境。

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呼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尽快形成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从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在此背景下,凤凰网广东深圳财经频道,联合了深圳市银行业协会、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共同发起主题为“信用深圳放心金融”的“2019年深圳金融领域信用建设成就巡礼专题策划”,展示深圳金融创新、金融服务及信用建设领域取得的各项成就,增强社会互信,共同塑造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圈中的新形象,推动深圳金融行业发展走向更好的明天。

金融监管面临巨大挑战

在金融科技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行业迅猛发展的时代下,如何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当前金融监管面临的巨大挑战。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强化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已成为各主要经济体的改革重点。

2015年11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此外,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深圳是国内金融企业门类最全、机构最多的城市之一。2018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超过3000亿元,占GDP的12.7%;金融业实现税收超过1300亿元,占全市总税收的22.37%,成为全市纳税第一产业。目前,深圳全市持牌金融机构总数465家,其中法人金融机构总数196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上海;上市公司总市值仅次于北京,保险法人机构数量位居全国第三、总资产位居全国第二。

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城市,深圳近年来金融业迅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互联网金融、私募投资等金融企业规模庞大。目前全市正在经营的P2P网贷企业1万多家,泛私募投资企业23万家,涉众型矛盾纠纷以及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易发,金融风险防范需求凸显,对金融消费维权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

深圳积极推进金融法治建设

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消费方式从传统的购买商品、享受服务发展成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广泛服务。消费者开始深入到金融领域,与此同时,市场的迅速发展与现有金融监管发生了碰撞,在金融领域信息愈发不对称、金融知识更加专业、复杂的情况下,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但由于立法的滞后性、监管的不利,遭受损失的金融消费者不能及时、有效的维护自身权利,这些案件的出现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到了新的高度,金融消费者保护也成为我国金融法律改革及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问题。面对当前严峻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形势,有必要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改变现有监管方式,从而实现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金融办”)在《深圳市金融办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中表示,2018年以来,深圳市金融办积极推动地方金融工作的法治建设,出台《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等规范性文件7件,承接深圳市政府有关金融政策的规范性文件4件,为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2018年7月,深圳市金融办依法依规取得了对于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权限,开始正式完善对其的行政执法程序;针对P2P网贷平台出现集中“爆雷”情况,深圳市金融办开展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使得运营P2P网贷机构的数量、业务规模、涉众人数实现大幅下降;依托科学技术,深圳市金融办创新金融监管手段,联合腾讯共建了“灵鲲金融安全大数据平台”,重点针对新型网络化金融犯罪行为识别风险企业,同时开通网上投诉举报平台、电话投诉热线,建立专门信访接待室,配备专业律师和业务人员接听、接待和回复;拓宽投诉监督渠道,在官网明显位置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完成门户网站移动端建设,指定专人专岗负责官网咨询投诉信件整理及回复,2018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103份,回复咨询924件、投诉1377件,主任信箱答复465件,参加行政诉讼24宗;加强普法宣传,2018年共计发放、张贴宣传品及悬挂宣传条幅等15万份(个)、发送宣传短信3万余条、通过电台、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渠道宣传1300余次,活动参与人数达35万人(次)。

针对深圳金融业快速发展,各类金融纠纷多发易发的情况,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王建军提交建议,呼吁在深圳探索设立金融法院,完善金融审判体系,满足日益增长的金融司法需求。王建军认为,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是满足金融司法需求,服务保障金融中心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中心在全球的竞争力,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据悉,深圳正着力建设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先行区,随着金融业迅猛发展,金融审判司法需求日益旺盛。深圳全市法院2018年新收各类一审金融案件35934件,同比攀升48.02%。随着深圳持续推进金融业做强做优,金融纠纷案件还可能继续攀升,且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技术性强、涉及面广;但目前深圳的金融审判体制机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金融审判专业化的需要。王建军在建议中提出,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深圳专业化金融审判机构设置优势突出,深圳中院是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和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法院,积累了丰富的金融审判工作经验,近年深圳中院设立金融审判庭,并获批复按独立机构运作,都为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奠定坚实的组织和机构基础;另外,深圳法院培养了一批金融审判业务水准专精的法官群体,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统一了裁判标准,金融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基础扎实。因此,王建军建议参照上海金融法院的设置规格、管辖范围、法官任免和机构设置等设立模式,探索设立深圳金融法院。

中国银保监会则在日前正式启动“3·15”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3·15”教育宣传周)。据悉,此次活动是银行业和保险业首次共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活动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统一口号为“以消费者为中心优化服务”。银保监会表示,此举意在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注重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深圳银保监局在此次活动中,携手银行及保险机构集体举办宣传活动。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处长叶良才认为,金融宣传教育要以人为本,从金融消费者最真实、最迫切的需求出发,做到既接地气又体现差异化;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要有长远的规划,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要常态化、品牌化;而作为金融消费者要主动学习金融知识,不断提升金融素养,保护好自己的密码、密钥包括身份证、卡等重要信息。

金融同业多管齐下多策并举

深圳市银行业协会、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等深圳金融行业的协会组织,以及各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在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也做了多番努力,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2019年3月12日,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全面启动。此次活动由深圳银保监局统筹部署,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统筹策划协调,深圳辖区内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借助机构网点、账单、短信、新媒体及合作媒体等线上线下资源,对消费者开展有关金融维权知识的整合宣传推广,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3月9日下午,在深圳银保监局的指导下,由深圳的银行和保险相关行业组织统筹协调,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在中心书城举办了深圳金融公益讲堂之“以消费者为中心优化服务”3•15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的特别活动。这也是原深圳银监局与原深圳保监局职责整合,组建深圳银保监局之后主办的第一场大型活动,吸引了上百家金融机构到场观摩。建行和国寿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以“开创金融新科技,拥抱智慧新生活”为主题,通过视频、大数据、趣味化解读等方式,从不同维度及视角进行了解答,提高大家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提升金融消费安全意识。

在保险业方面,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和深圳保险学会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3.15”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公司积极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大讲堂”、“金融消费者教育案例巡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辩论赛”等宣讲活动,以及组织保险从业人员开展“健步走”、“阳光跑”等户外活动,传播消保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

近几年,各家银行、保险、证券行业机构,不仅通过改革创新自身营业规范和营业模式,积极维护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预防规避消费风险,还通过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向广大市民传播反网络金融诈骗等知识,使得公益宣传宣讲活动在深圳形成常态化。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金融消费新课题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纲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金融体系承载重要历史使命,也迎来自身发展的时代契机。金融行业将加快开放创新与互联互通,深化金融科技渗透,赢得更快跨越发展。

《纲要》对粤港澳三地金融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等也作出相应规划,明确提出“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目标任务,对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的协调发展,促进国家金融体系的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

在大湾区诸多优势产业中,金融是促进各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一环,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支持。根据《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将全方位整合金融资源,打造跨境贸易与投融资的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力求发展成为世界级金融中心。

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的巨大经济体量、改革开放前沿和市场化体制软环境等优势,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不仅给粤港澳三地金融业改革发展带来历史性的新机遇,而且给全国各地金融机构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改革发展带来历史性的新机遇。

对于深圳而言,《纲要》中提出:深圳将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更强大的资本市场,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

粤港澳大湾区是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条件下建设的,国际上没有先例。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在给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协调发展和国家金融体系改革开放带来历史性新机遇的同时,也将带来新挑战。对许多金融机构而言,存在改革意识、开放思维、发展战略、创新能力、资本实力、人才储备等多方面的不足,在短时间内不能适应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展需要。对三地金融监管部门而言,面临着制度、法规、规则、政策的不同或差异,面临着如何平衡好金融改革开放、金融创新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矛盾关系,面临着有效防范化解各种新的金融风险如区域性金融风险、外部冲击风险等难题。

而对于深圳市民来说,作为“大湾区居民”,今后的将面临更迅速变化的金融消费环境,如何规避风险、享受发展红利,也是一个全新课题。

[责任编辑: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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