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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产权证减负 广州不动产权证22日起不再注记抵押登记信息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不动产权证今起不再注记抵押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为进一

广州不动产权证今起不再注记抵押登记信息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优化抵押登记业务流程,调整抵押登记信息注记方式。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2月22日起,广州市将取消在《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地产权证等)上打印加注抵押、注销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和办理信息,不加盖抵押注销章,抵押登记信息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实现为产权证“减负”。

以往,市民提交《房地产证》《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业务,需同时申请换领新《不动产权证书》。“减负”后,不但不再强制要求换领新证,而且,过去已加注他项权利情况信息的产权证书,现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人可一并申请换领新证,不额外收取换证费用。

取消在产权证上注记他项权利信息后,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如何查验?申请人可关注“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事项”下的“登记资料查询”栏目,实时查询具体不动产抵押状态信息。

[责任编辑:孙鸣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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