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广东省首例公开宣判电商平台起诉售假网店索赔案


来源:大洋网

昨日,记者从龙岗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淘宝网诉商家售卖假名牌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刘某均、陈某华的售假行为对淘宝网商誉造成损害,判决其赔偿原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损失及合理支出合计人民币7万元,被告王某怡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据悉,该案是广东省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起诉售假网店索赔案。

三人卖假货被判赔偿淘宝7万元

昨日,记者从龙岗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淘宝网诉商家售卖假名牌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刘某均、陈某华的售假行为对淘宝网商誉造成损害,判决其赔偿原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损失及合理支出合计人民币7万元,被告王某怡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据悉,该案是广东省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起诉售假网店索赔案。

记者从卷宗里了解到,2016年6月,淘宝网通过大数据打假系统,发现两家店铺销售的“施华洛世奇”手表存在售假嫌疑,以神秘购买方式在疑似售假店铺购买的“施华洛世奇”女表经品牌方鉴定为假货。

两家涉嫌售假的店铺分别由该案两名被告刘某均、王某怡注册。淘宝网将线索移送至警方。当年8月10日,刘某均被抓获,他承认王某怡的店铺实际亦由其管理经营。警方在现场查扣假冒“施华洛世奇”手表125块及其他物品,价值近200万元。警方发现涉案的店铺实际是刘某均与其妻陈某华共同经营。二人分别被罗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淘宝向三被告索赔321万元

淘宝方面随后提起民事诉讼,诉称刘某均、王某怡、陈某华售假的行为违反原被告双方的网络服务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对申请人商誉造成损害,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各赔偿原告损失48万元、92万元及157万元,另请求法院判令三人各赔偿原告合理支出6万元、6万元及12万元;请求法院判令三名被告在报纸、网络媒体的显著位置刊登声明,消除因被告的恶意售假行为对原告商誉造成的影响。

该案今年3月在龙岗开庭审理。龙岗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刘某均、陈某华多次在淘宝网上出售假货,对原告的商誉造成了一定损害,应当予以赔偿。认为原告所提供的索赔计算过程和结论缺乏公信力,最终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羊庆丹]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热点推荐

专题推介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