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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案开庭 网游侵权原告索赔500万


来源:南方新闻网

“现在开庭!”12月6日上午9时,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敲响法槌,开庭审理上海菲狐网络公司诉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广州柏际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该案是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后受理的第一案,原告要求3名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并在指定刊物及3名被告的官方网站上登载声明、消除影响。

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案:网游侵权原告索赔500万元

“现在开庭!”12月6日上午9时,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敲响法槌,开庭审理上海菲狐网络公司诉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广州柏际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该案是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后受理的第一案,原告要求3名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并在指定刊物及3名被告的官方网站上登载声明、消除影响。

据了解,《昆仑墟》是由上海菲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菲狐网络公司)研发的一款仙侠题材角色扮演类游戏。在游戏运营过程中,上海菲狐网络公司发现霍尔果斯侠之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侠之谷公司)、广州柏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柏际公司)联合运营的《永恒仙尊—经典梦幻修仙游戏》等5款游戏与《昆仑墟》高度近似,遂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

原告认为,3名被告联合运营的5款游戏在角色及技能、场景画面等多方面与《昆仑墟》的前81级游戏整体画面及其中包含的82幅美术作品基本一致,导致广大消费者产生混淆,分流了原告大量的游戏用户,侵占了原告市场份额。

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共同辩称,原告主张权利的《昆仑墟》游戏内容涉嫌抄袭,因此其主张权利的游戏内容不具有独创性。此外,《昆仑墟》形成的时间晚于被告方游戏的公开发表时间,不仅不具有接触可能性,而且不排除原告或其关联企业根据被告方游戏的内容进行自身游戏的针对性修改,从而造成《昆仑墟》与被告方游戏相似的结果。

据悉,庭前各方当事人通过广州互联网法院智慧审理平台累计提交电子证据190余份,证据材料逾200GB。为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厘清案件争议焦点,该案合议庭在庭前先后组织原、被告双方开展3次庭前会议,整理的案件笔录多达66700余字,并梳理归纳出案件的7大争议焦点。

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通过登录广州互联网法院智慧审理平台准时上线参与庭审。该案采用在线审理模式,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广州天河区,3名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分别位于深圳福田区和广州天河区,各方当事人均无需来到法院即在线完成诉讼流程。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全网同步直播。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孙鸣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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