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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问题:造成数十万元损失


来源:澎湃新闻网

肇庆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

肇庆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查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广宁县扶贫办副主任薛雪梅等对贫困村庄搬迁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薛雪梅在审核申报螺岗镇螺源村委会门楼村“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项目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准确掌握申请农户的实际居住情况,就将该村13户农户全部向省、市申报“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安置项目专项资金,导致其中8户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通过了审核并获得搬迁项目款,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8万元。2018年7月,薛雪梅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此外,广宁县扶贫办主任陈健芬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诫勉处理。

二、德庆县新圩镇格木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聂亚楚对扶贫对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时任新圩镇格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聂亚楚在精准扶贫对象核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该村部分上报扶贫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没有深入调查和核实,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其中2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被纳入新时期精准扶贫对象,共造成扶贫资金损失1.58万多元。2018年9月,聂亚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封开县扶贫办原主任黎少荣等对扶贫培训工作监督不严导致扶贫资金被骗取问题。2015年至2016年,时任封开县扶贫办主任黎少荣以及扶贫办副主任科员兼办公室主任侯健铭在组织实施扶贫培训项目过程中,对委托培训公司提交的申报资料未认真核实,未发现该公司利用其他培训班资料虚报开班情况,也未发现培训签到表的名单大部分为非贫困户,导致委托组织培训的公司骗取扶贫培训专项资金14.36万多元。2018年8月,黎少荣、侯健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怀集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黄宏飞等对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工作审核不严、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怀集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黄宏飞、副主任孔宏在整理汇总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名单和申报拨付生活补助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审核、比对相关信息,造成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人数名单混乱,出现重发、错发、漏发和滞留扶贫补助资金等问题。另外,黄宏飞、孔宏2人在审核某乡镇申报、补报贫困补助学生名单时,工作不认真,在自查发现数据错误后,为逃避追责,弄虚作假,掩盖真实数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蒙骗组织调查。此外,黄宏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黄宏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二级处分,孔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怀集县教育局相关领导及怀集县政府分管领导均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市纪委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4起典型案例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脱贫攻坚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以优良作风扎实推动脱贫攻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反腐惩恶和正风肃纪一体推进,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坚决查处和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责任编辑:张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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