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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9月佛山查处涉黑恶腐败103人 追回款物近4000万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广东省佛山市纪委监委11日通报,今年1月至9月,佛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共立案查处10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共追回涉案款物3992万元,形成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高压态势,有效推动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前9个月佛山查处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103人

据广东省佛山市纪委监委11日通报,今年1月至9月,佛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共立案查处10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共追回涉案款物3992万元,形成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高压态势,有效推动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年1月至9月,佛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31件,同比增长47.8%,涉及处级干部18人;立案查处一把手75人,同比增长97.4%。重点查处佛山市政协原常委、市司法局原局长刘坚明,市政协原党组成员、高明区委原书记谭伟平,原市规划局副局长胡后泉,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李建华等案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佛山市纪委立案查处的126名市管干部中,担任或曾任一把手的有82人,占65.1%。2018年3月26日,佛山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一把手选人用人责任等十二条措施,覆盖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对“一把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监督。

今年5月份,佛山市选取了该市司法局、南海区里水镇作为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单位开展探索,为全市市直、区直单位党委(组)以及区、镇一级地方党委制定权力清单提供制度样本。佛山市纪委监委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试点制度,并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在全市全面推行。

[责任编辑:张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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