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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审理一暴力讨债团伙 庭审持续9天


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9日通报,刘卓滔、陈其春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盗窃、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一案,7月30至8月9日在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持续9天。

广东阳江审理一暴力讨债团伙庭审持续9天

广东省阳江市一团伙为谋取非法暴利,成立汽贸公司,以做汽车抵押贷款为名义,向不特定人群发放月利率10%以上高利贷,纠集成员实施多起暴力讨债等严重暴力犯罪,在当地臭名昭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9日通报,刘卓滔、陈其春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盗窃、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一案,7月30至8月9日在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持续9天。

检方指控,2013年起,刘卓滔、陈其春各自通过对外放高利贷非法获利。为谋求更大经济利益,两人于2015年在阳江市江城区合伙投资成立众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此为据点,以做汽车抵押贷款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发放高利贷。2016年起,逐步拉拢、网络多名组织成员分头成立讨债小组,共计发展18名未成年人(均另案处理),实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暴力收债。该组织经济实力不断壮大,逐渐成为等级分明、分工明确、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刘卓滔作为幕后老板,提供资金对外放贷,并从实收债务总额中抽取30%奖励给收债小组成员;授意陈其春组织多人采取泼血红色油漆、打砸门窗、拉电闸、拉横幅、高音喇叭等方式威胁、恐吓欠款人及其家属。团伙成员各自发展手下成员,成立相对独立的收债小组,长期地、固定地为刘卓滔、陈其春犯罪组织暴力讨债。

为加强管理,陈其春向手下成员提供租赁房屋和宾馆房间长期住宿,并对组织内部约定不成文“规矩和纪律”,如:要求组织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和指挥,保证随叫随到;组织成员与他人发生矛盾,其他成员要积极帮助打击报复;如有成员被警方抓获,不准供出其他组织成员等。

警方还从该组织缴获枪状物、子弹、刀具、斧子、钢管等凶器。

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对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了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实行辩护律师全覆盖,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益。

被告人家属、新闻记者及各界民众代表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陈廷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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