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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两家餐饮店油烟直接排向马路被查处


来源:金羊网

汕头两家餐饮店油烟直接排向马路被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三十四批信访件21宗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广东省交办第三十四批信访件21宗,至此全省已累计收到交办件共6060宗。截至7月8日,全省已办结407

汕头两家餐饮店油烟直接排向马路被查处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三十四批信访件21宗

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广东省交办第三十四批信访件21宗,至此全省已累计收到交办件共6060宗。截至7月8日,全省已办结4077件,已责令4716家企业整改,问责473人。交办件办理具体信息详见省、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网站专栏,相关链接请扫二维码。

各地行动

佛山:南海一企业偷排工业废水4人被刑拘

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投诉称,南海里水一金属加工企业存在夜间违规生产电镀产品和偷排工业废水污染河涌等现象。南海区环保局迅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涉事企业为佛山市南海区耐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不仅未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也未获得电镀加工相关许可与资质,并且存在将生产环节产生的工业废水经由车间管道排到厂外三级沉淀池,简单处理后排放至雨水渠,随后再排放至外部河涌现象。执法人员随机对现场废水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该厂沉淀池排放口水样总镍浓度为35.9毫克/升、总铜浓度为222毫克/升,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的珠三角排放限值(总镍:0.1毫克/升、总铜:0.3毫克/升),分别超标358倍、739倍,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面对上述违法行为,环保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联合公安部门现场对该厂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刑事拘留。据了解,目前该厂已停止生产。

湛江:雷州依法拆除违建砖厂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湛江交办案件反映,雷州市企水镇存在违建砖厂,经查,该厂原名海田镇建材厂,位于企水镇苏屋东北面,占地面积95.14亩,属于违法建筑。其生产的实心黏土砖,是一种高资源依赖、高能耗产品,是国家禁止使用的墙材产品,在生产的过程中严重破坏土壤植被,造成大面积耕地和生态防护林的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市政府领导率队到现场调研,查明了该厂的违法建设生产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等程度情况,当即指示坚决取缔拆除。当天的专项行动由该市政府牵头组织,出动了环保、国土、经科、住建、安监、供电、司法、市场监管、派出所以及企水镇政府等单位150多人,车辆30多部、挖掘机械2辆,取缔拆除面积达4000多平方米。

肇庆:封开多家水上餐饮店废水直排被取缔

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投诉称,封开县江口镇扶来村委会贺江一公里左右的河堤边有十多间河鲜餐饮店,废水直接排放到贺江。封开县迅速进行查处。据查,封开县江口镇扶来村贺江水上(含堤岸)分别有二叔公饭店、老沈饭店、蓬莱阁饭店、渔家庄饭店、老李饭店、德叔饭店、五婶渔船等7家经营河鲜餐饮店。7家餐饮店岸上经营区产生的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流入贺江,船上经营区的废水直接排入贺江。封开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取缔行动。截至7月4日,该县市场监督局对存在违法行为仍在经营的6家餐饮店注销营业执照;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对存在违法行为仍在经营的4家餐饮店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其余2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店进行了查封;县国土局对存在违法用地行为仍在经营的6家餐饮店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县水务局对存在违法占用河道行为仍在经营的5家餐饮店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目前,该区域水上(含堤岸)的非法河鲜餐饮店已全部停业。

汕头:金平两餐饮店油烟直排马路被查处

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投诉称,金平区中山路两家餐饮店存在油烟直排马路问题。3日中午,由金平区领导带队,大华街道、金平环保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大华行政执法中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到现场核实处理。经查,被投诉的“未亚乐牛肉炒粿”实系“中山路亚乐牛肉炒粿”,位于中山路63号9—10格,主要经营牛肉粿条汤面及配套有煎炒。现场检查时,该店的炒炉置放店前,使用排气扇将油烟直接排向马路。现场联合执法队伍责令该店经营者立即拆除该排气扇,进行整改。该店经营者现场已拆除排气扇。随后,联合执法队伍对另一家被投诉的位于中山路63号07房的“六中肠粉店”进行检查。该店主要经营蒸煮肠粉,其蒸煮蒸汽通过排气扇直接排向马路。现场联合执法队伍责令该店经营者立即拆除排气扇。

惠州:惠阳制订细化任务清单立行立改交办案件

日前,惠阳区召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30天攻坚行动工作会议,全面梳理问题整改清单,以解决一大批工业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环境突出问题。同时,惠阳将加速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提标改造、管网建设、河涌和排污口治理等重点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淡水河水质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拐点,年底达到考核目标。据悉,惠阳区将在7月15日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查办工作,实现案件办结率100%;7月20日前完成非法养殖场残余污染物清理;7月30日前完成淡澳河(惠阳段)入河排污口治理,确保无污水溢流至淡澳河等。

江门:蓬江区一喷漆厂未验先投被罚20万元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江门交办案件反映,蓬江区荷塘镇鑫邦达大型烤漆拼塑厂,白天不生产,每天晚上六点开始开工,散发刺鼻气味。蓬江区组织人员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企业当日并未生产,但现场发现打卡记录及负责人询问笔录显示近期有生产,烘干炉使用木柴作燃料,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该处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即投入生产。蓬江区环境保护局现场对该厂电箱进行了查封,并拟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拟处罚款20万。

阳江:阳西县查处一家“散乱污”家具厂

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投诉称阳西县存在一家粉尘直排的家具厂。经查,该家具厂位于织镇太平村委会旧址,存在生产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违法搭建、粉尘直排等问题,属“散乱污”小作坊。对此,执法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下达了执法文书,拆除了该厂的违章建筑,要求该厂对生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停止污染物排放。

[责任编辑:刘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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