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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上百大学生到广东打工遭遇“炒人力”:被转手四次才进厂


来源:澎湃新闻网

一群大学生兴致勃勃地加入假期工,却因2元钱的时薪纠纷,牵出一桩复杂的劳务纠纷,暴露了被称为“炒人力”现象的混乱一角。

云南上百大学生到广东打工遭遇“炒人力”:被转手四次才进厂

一群大学生兴致勃勃地加入假期工,却因2元钱的时薪纠纷,牵出一桩复杂的劳务纠纷,暴露了被称为“炒人力”现象的混乱一角。

去年底,在云南老家创业的黎波,与2名朋友合伙从云南组织500多名在校大学生,通过自称是广东缘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广东缘遇”)股东高松的介绍,分散进入广州、东莞、珠海等地的多家工厂。

今年3月1日,工期结束时,多名学生反映薪酬未结清,“承诺时薪15元却只发了13元每小时”,另有学生200元/人的车补也未发,核算下来,学生薪酬共有17余万元的差额。

黎波没想到的是,在随后与务工学生、中介公司、工厂等多方沟通中,他第一次了解到,学生进入用工单位前,经历了自称广东缘遇“股东”高松、“中间人”付海源、“工头”彭德林、用人单位广东翔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广东翔利),共计4次“转手”。

云南大学生广东打工遇“炒人力”陷阱,被转手四次流程示意图。 澎湃新闻王基炜制图

珠海市金湾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将这种“中转”行为,形容为“炒人力”。

他指出,若是公司与公司间商业行为,则不属于劳务纠纷范畴,如怀疑存在欺诈行为,则需考虑提起诉讼。

多层转手下,不仅用工单位所发薪酬在到务工学生手中之前被层层“抽水”,这之间,因合同不完善、中间方不诚信等问题带来的风险也不断叠加;缺乏书面证据等因素,还为后续维权带来难题。

曾代理多起劳动案件的律师周立太告诉澎湃新闻,“谁用人,谁招人”是劳动法的基本要求,如此“转手”显然是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不仅损害了对劳动者的权益,也扰乱了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去查处。

模糊不清的“协议”

2017年11月,自称是股东的高松,代表广东缘遇公司和黎波作为法人的云南云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云巅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通过黎波等人在云南各高校的资源,组织一批大学生赴广州务工,并签署了相应的劳务输送合作协议。

据黎波介绍,当时高松以未携带广东缘遇公司公章为由,要求以贵州缘遇黔德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下称“贵州缘遇”)的名义签协议,并提供了协议模板。

黎波向澎湃新闻提供了这份《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输送人员应满足的条件、具体有效输送人数的确定方法等内容,还写明“按实际输送企业签订补充协议(流失率、单价、工期)”,协议有效期为2017年12月24日至2018年3月1日。

高松与黎波签署的合作协议。 本文图均为澎湃新闻记者张蓓图

高松本人向澎湃新闻证实此份协议的真实性,“这份协议表示双方有合作意向”。工商登记信息显示,高松是广东缘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也是贵州缘遇黔德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股东。

签下协议后,黎波等三人以广东缘遇的名义,在云南部分高校召集了500余名在校大学生,他们与这些大学生却没有签署任何协议,“都是靠信任”。学生们分散至广州、珠海、东莞各地的不同工厂。其中,232名学生进入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光公司”)。

黎波称,1月12日,高松在微信上将国光公司的定位、公司环境图片发给黎波,第二、三日,一名叫做付海源的人在广州花都国光工业园3号门口,分批接待了232名学生,他挨个收走了学生们的身份证,随后带他们进入厂区的培训室。黎波称,“付海源说是高松派他来的”。

务工学生李俊回忆称,培训室内,付海源在现场向学生们承诺,每工时时薪为15元。这和此前高松对黎波承诺的一样,“国光厂,每小时18元,扣掉3元是学生代理的管理费,到学生手里的是15元”。

李俊回忆,在国光公司的培训室里,付海源等人分发了合同,并叮嘱学生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名,但蹊跷的是,合同中作为甲方的用人单位,既非广东缘遇,也非贵州缘遇。

“来不及看里面的内容,没写时薪多少,只在签名的地方看到甲方好像是叫翔利公司。”李俊说。

另一名有过假期务工经验的学生殷仲康也记得,合同签署后立即被收回,他还在当时提出异议,“我说这合同不应该一式两份嘛,他们告诉说不用,相信他们就写一份就好”。

根据此前云巅公司和广东缘遇签订的协议,到达实际务工企业国光公司时,应当补签协议,明确相应的时薪和代理费,然而这份补签协议并未能签署。

这期间,黎波陆续收到了付海源等人转来的共计16万招聘费用(代理费)。

黎波表示,未能签署补充协议的原因在于高松、付海源方面“不配合”,二人多次以“有事不在本地”等各种理由拖延、耍赖,双方还为此有过口角。

[责任编辑:郝嘉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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