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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草案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


来源:凤凰网广东综合

3月13日下午,广东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在审议时表示,监察法草案及时将宪法修改所确立的监察制度进一步具体化,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推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全赞同这个草案。,,

李玉妹:监察法草案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

3月13日下午,广东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在审议时表示,监察法草案及时将宪法修改所确立的监察制度进一步具体化,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推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全赞同这个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审议监察法草案

李玉妹说,监察法草案根据新修改的宪法,将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纳入国家机构体系,明确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监察机关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监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这些规定,拓宽了人民监督权力的途径,提高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推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李玉妹表示,要深入把握宪法关于监察委员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和把握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准确理解和把握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准确理解和把握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贯彻实施好监察法。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有效行使监督权,推动监察法的贯彻实施,同时,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公职人员也要自觉接受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来源:广东省人大网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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