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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警案首被告上诉申请获批 不能脱罪刑期可改


来源:海外网

香港特区七名警员于2014年非法“占中”执勤期间,因殴打曾健超而被判罪成,各判囚两年,7人先后获准保释等候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上诉庭上月率先处理涉案首被告总督察黄祖成的上诉许可申请,上诉庭15日颁下判辞,就刑期方面批出上诉许可,但就定罪的申请上,则只称黄到正式上诉时可提法律论点争议点。

香港七警案首被告上诉申请获批不能脱罪刑期可改

香港特区七名警员于2014年非法“占中”执勤期间,因殴打曾健超而被判罪成,各判囚两年,7人先后获准保释等候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上诉庭上月率先处理涉案首被告总督察黄祖成的上诉许可申请,上诉庭15日颁下判辞,就刑期方面批出上诉许可,但就定罪的申请上,则只称黄到正式上诉时可提法律论点争议点。

综合港媒消息,黄祖成今早到庭时表现平静。代表黄祖成的御用大律师Tim Owen在上次的聆讯质疑,原审法官错误接纳无线新闻片,又指原审时未有传召摄影师作证,只传召无线新闻部制作经理黄广海讲述视频,并不足以证明视频的真实性。

有执业大律师指出,在上诉聆讯中,若想就案中事实提出争议,须先获得上诉庭授予上诉许可,但即使申请不获批,上诉人仍可继续就法律观点提出上诉。而就黄祖成本次的申请而言,上诉人黄祖成有就控方的录影片段提出争辩。对于部份属事实的争议,上诉庭没有批出许可,但这只表示他不能在上诉时提事实的争议。由于他亦有就法律观点提出争辩,故上诉庭法官亦指明,黄仍可在正式上诉时,单就案件所涉法律观点,继续就定罪的裁决提上诉。

黄祖成离开法院时被问到心情如何时,他只表示:“有心”,其后便乘坐私家车离开。其间有数十多名支持者大叫:“支持黄祖成”,他亦有望向一众支持者及面露微笑。

至于其馀6名上诉人,法庭至今仍未审理他们的上诉许可申请,该六名警务人员包括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警长白荣斌(42岁)、警员刘兴沛(38岁)、警员陈少丹(33岁)、警员关嘉豪(32岁)及警员黄伟豪(36岁)。

据海外网早前报道,7名警员曾于香港非法“占中”期间袭击“公民党”前成员曾健超,7人于今年2月在区域法院被判交替的袭击致造成身体受伤罪成立;而第5被告人陈少丹被控普通袭击曾健超一罪亦成立。7人各判监2年,陈少丹的普通袭击罪则囚1个月,但准同期执行。

这一判决引起了极大争议。该案社会争议的焦点在于,“占中”已被中央和香港政府认定为大规模违法行动,香港警察在“占中”79天里,曾经承受着违法占道者言语辱骂、肢体冲撞、雨伞戳刺、尿液喷洒。但袭击警察者曾健超仅判5周并获保释,警察打人却被判两年无法保释。

随后,7名警员都入狱,并都提出了上诉。上诉庭指出,指出,7名申请人的证据不足,完全无说服力,犯罪行为是毫无意义的。但基于刑期上诉方面或要排期6至9个月才能处理,故批准保释外出等候减刑申请,及只批出就刑期上诉许可。

虽然事后,香港警队及民间一直有呼声要求行政长官特赦7名警员。甚至有民间团体于今年2月28日到特首办向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请愿,要求特赦7警案中各被告。而前任特首梁振英与现任特首林郑月娥均早前表示没有特赦的考虑。

4月20日,“七警案”的被打主角曾健超刑满出狱。他当时妄称,如果有任何能延续“占中”精神的事情,都会努力去做。

对于香港“占中”事件,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曾表示,中央政府坚决反对在香港发生的各种破坏法治、破坏社会安宁的违法行为,充分相信并坚定支持特区政府依法处置,维护香港社会稳定,保护香港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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