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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成效明显 粤三大重要用水指标连续14年呈下降态势


来源:金羊网

记者从广东省水利厅了解到,2016年《广东省水资源公报》(下称《公报》)出炉。公报显示,1997年至2016年的20年间,全省用水效率明显提高,按2000年可比价计算,万元GDP用水量从547立方米下降到73立方米,下降86.6%,而反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三大重要用水指标,在广东GDP持续高位增长,并领跑全国的同时,连续14年呈下降态势,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原标题:节水成效明显粤三大重要用水指标连续14年呈下降态势

金羊网讯记者刘勇通讯员粤水轩报道:记者从广东省水利厅了解到,2016年《广东省水资源公报》(下称《公报》)出炉。公报显示,1997年至2016年的20年间,全省用水效率明显提高,按2000年可比价计算,万元GDP用水量从547立方米下降到73立方米,下降86.6%,而反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三大重要用水指标,在广东GDP持续高位增长,并领跑全国的同时,连续14年呈下降态势,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最大

据水利专家介绍,从1997年开展水资源公报编制以来的20年间,通过大数据分析显示,全省总用水量总体变化平稳,1997年-2010年间呈缓慢上升趋势,2010年后总用水量有所下降,其中农业用水则总体呈略微减少态势,工业用水量有所下降,生活用水明显增长。

20年间,全省总用水量从1997年的439.5亿立方米下降到2016年的435亿立方米,下降1.0%;万元GDP用水量由547立方米下降到73立方米,下降86.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401立方米下降到28立方米,下降93.0%,在三大用水指标中降幅最大。

据广东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年来广东节水取得的巨大成效,主要得益于多年来省及各地市建立的节水法律法规等制度体系。如《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广东省用水定额》、《广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专家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取水许可制度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广东省节水办法》、《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东莞市节约用水实施细则》等系列法律规章的先后出台,为各地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针对《公报》反映的2010年后,广东总用水量有所下降,但生活用水明显增长的情况,专家分析指出,这主要是总人口的增长所带来的生活用水量增长,目前广东人口已超1亿,为全国最多,所以生活用水量也随之增长。

全省总用水量较上年减少8.1亿立方米

公报显示,2016年全省总用水量43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220.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0.7%;工业用水109.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25.1%;生活用水99.9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23.0%,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水53.2亿立方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16.7亿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30.0亿立方米;生态环境补水5.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2%。按生产(包括农业、工业及城镇公共)、生活(指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生态(指生态环境)划分:生产用水359.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82.7%;生活用水69.9亿立方米,占16.1%;生态环境补水5.4亿立方米,占1.2%。

与上年比,全省总用水量减少8.1亿立方米,减幅为1.8%。其中,农业用水减少6.5亿立方米,减幅2.9%;工业用水减少3.4亿立方米,减幅3.0%;生活用水增加1.6亿立方米,增幅1.7%,其中,工业用水量减幅较大的地区为阳江、珠海、梅州、揭阳等市;农业用水量减幅较大的地区为云浮、中山、梅州、珠海等市。

专家指出,2016年全省总用水量比2015年减少8.1亿立方米,减幅明显,成效很大,主要得益于广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省、市、县层层开展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考核,压实节水责任,提高节水意识,形成倒逼机制。

有专家分析指出,从用水结构看,农业用水量占全省总用水量的一半以上,农业节水还有很大的挖潜空间。目前广东微灌、滴灌、喷灌等高效精细灌溉还不多,大部分还是大水漫灌的粗放灌溉方式,农业节水倒逼机制还未有效形成。因此,未来应把农业节水作为节水重点,进一步加大节水力度。

珠三角工业用水量占全省工业总用水量的六成以上

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用水结构相差较大。《公报》显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其工业和生活用水比重相对较高,农业用水则较低。位于珠江三角洲的深圳、东莞、广州、珠海、佛山、中山等市及顺德区的农业用水总量占相应总用水量比例仅16.8%。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人口密集,工业发达,经济总量大,除农业用水量外,各分类用水量高居各流域首位,其总用水量占全省总用水量的39.3%,工业用水量则占全省工业总用水量的66.8%。

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为100%

2016年,广东水资源保护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公报》指出,在评价的40个重大城市饮用水源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全年水质合格率为100%。

在监测评价的197座水库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水库186座,占94.4%,在监测评价总长度为9670公里河流中,Ⅰ至Ⅲ类水质河长占79.9%,较上年提高2.6%;韩江、粤西诸河、北江和西江水系的水质较好,其Ⅰ至Ⅲ类水质河长比率均超过90%,全省水环境明显改善。

水利专家指出,广东水环境的明显改善,与近年来各地探索和实行河长制密不可分,通过河长,进一步压实河流湖库的管理和保护责任,让河流湖库休养生息,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责任编辑:张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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