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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广东清远检法两长同堂办案


来源:正义网

原标题:广东清远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7月18日下午15时,由广东清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盛涉嫌故意伤害案在英德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清远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作为公诉

原标题:广东清远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庭审现场。

刘祥福检察长宣读起诉书。

刘祥福检察长讯问被告人。

7月18日下午15时,由广东清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盛涉嫌故意伤害案在英德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清远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朱可胜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系该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市级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办案。 

为了办好该案,刘祥福多次调阅案卷材料,亲自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谢某盛,认真听取辩护律师、被害人家属的意见,熟悉掌握案情,仔细剖析案件细节,预判案件焦点。庭审中,刘祥福掷地有声地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案件核心讯问了被告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语气铿锵直指被告人犯罪事实,温情劝导被告人吸取教训、积极改造,被告人当庭落泪并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悉,清远市检察机关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一“牛鼻子”,始终突出检察官的一线办案主体地位。此次检察长带头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同时,严格落实入额检察官必须参与一线办案的要求,专门制定了《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的实施细则》,要求进入检察官员额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业务部门正副职等领导干部,必须按照相应比例亲自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并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7963件,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共办理6475件,占办案总数的81.31%,实现了领导干部办案常态化、规模化、规范化。通过领导带头办案尤其是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动司法责任改革精准落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青剑轩)

[责任编辑:陶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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