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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偷逃路费313次 他被判刑七个月 罚款3000元


来源:新快报

高速公路上ETC(不停车电子收费)车道本来是为了司机们可以不用排队快速通过收费站而设的,有人却对此动起了歪脑筋,一名自作聪明的车主因此换来的是刑罚和罚款。

原标题:偷逃路费313次 判刑七个月 罚款3000元

涉嫌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车辆在广深高速收费站出口被现场拦截。通讯员供图

 

法院的判决书。 

广深高速公路首例不停车电子收费逃费案宣判

高速公路上ETC(不停车电子收费)车道本来是为了司机们可以不用排队快速通过收费站而设的,有人却对此动起了歪脑筋,一名自作聪明的车主因此换来的是刑罚和罚款。

记者7月20日获悉,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高速公路ETC车道逃费案件。被告人罗某伪造机动车行驶证,大车小标降类办理粤通卡套装,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近万元。经审理,被告人罗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据了解,该案也是广深高速公路上首例以诈骗罪定罪并成功判决的ETC车道逃费案件。

■新快报记者许力夫通讯员粤交集宣

大车改小标疯狂逃费313次

据广深高速公路营运部门透露,在稽查过程中,排查到一辆经常行驶ETC车道的粤S牌照车辆通行数据异常。经过对该车行驶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初步判断该车有通过降低车型(即“降档”,以降低收费标准,广东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系数一类车为1、二类车为1.5,即一类车收费要比二类车少)行驶ETC车道偷逃通行费的行为。

通过对车辆行驶情况、外观特征等方面分析辨别以及到相关部门核查信息、固定证据,交通部门查实,该车为银色金杯牌商务车,核定为9座,为二类车,但ETC系统识别该车为一类车并按一类车标准进行收费,ETC信息与实际车辆信息严重不符,电子标签属大改小类型。通过调阅该车行驶记录发现,自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该车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313次,共计骗逃少缴通行费9990元。

因涉嫌金额较大,广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立即向东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八大队报案。随后,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联合对该车进行了严密布控。

2017年1月11日晚上,高速公路稽查员通过该车行驶轨迹,连同公安部门提前部署拦截措施。当晚9时35分,该车在广深高速公路道滘收费站出高速时被成功拦截。随后,公安部门依法立案处理。

构成诈骗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经查实,该车车主为罗某。据罗某交代,他购买金杯车主要从事拉客业务,经常行驶高速公路。为了节省通行费,便动起了歪脑筋。2016年4月,罗某通过不法渠道伪造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副证,将该车的核定载人数从9人改为7人,利用该伪造的行驶证,欺骗办理了核载人数为7人的ETC自助缴费卡,以此在广东省高速公路上行驶并骗逃通行费。

2017年2月3日,罗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被依法逮捕。归案后,罗某家属代为补交骗逃的9990元通行费给广深高速公路并取得谅解。2017年6月14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经审理最终认定,罗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诈骗罪名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最终判决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动态

与警方联手

重点打击7种逃费行为

截至2016年底,广东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7673公里。随着全省联网的实施,单车行驶里程及通行费进一步增长,在利益的驱使下,小部分不法车主绞尽脑汁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仅广深高速上半年就查获各类逃费车4211车次,追缴路费229.29万元。

据广东省交通集团透露,该集团今年上半年各路段单位继续保持打击高速公路偷逃费车辆的高压态势,依托省营运管理平台大数据分析,组织开展了“亮剑”和“在途卡清零”两大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了打击冲卡车辆、假冒绿通车辆、粤通卡电子标签大车小标等车辆偷逃费专项行动。

据报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整治冲卡逃费维护收费公路运营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确,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冲卡逃费,维护收费公路运营秩序,重点对7种偷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行为严格实施处罚。

近年来,个别司机采用非法手段在高速公路逃费被判刑的案件屡见报端。公安和交通部门提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广大车主切莫因一时的侥幸心理偷逃通行费,一旦被抓判刑,将给自身留下终身案底,得不偿失。

七种逃费行为将被严厉打击

●组织、教唆他人多次偷逃车辆通行费的

●造成收费设施、交通设施较大损失的

●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手段妨碍行政执法人员、收费人员履行职责的

●造成收费公路堵塞或者管理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或伪造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

●使用伪造、变造车辆通行卡通过收费站的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链接

半年偷逃路费8000多元

家属代缴路费后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伪造行驶证的车型类别来逃费的行为并不是个别的。根据媒体报道,中山一名男子也用了伪造证件的办法将被归为二类车型的9座面包车改成了7座的一类车型,结果触犯刑法而被抓获。今年7月17日,中山市第二法院通报,该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林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李某林名下有一辆核定载人数为9人的小型面包车。2016年9月,李某林为少缴高速公路通行费,联系他人伪造机动车行驶证,将核定载人数9人改为7人,随后持该证办理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简称ETC)并使用。

2017年3月21日,李某林驾驶车辆在横栏镇中江高速收费站出口时,被该站的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随后被接报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归案。经查明,截至2017年2月13日,李某林驾驶车辆进出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网共计212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8092.08元。破案后,李某林的家属已为他代缴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8093元。近日,中山市第二法院以李某林犯诈骗罪,对他作出上述判罚。

来源:新快报

[责任编辑:董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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