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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咬伤后打四针疫苗 32岁女子狂犬病发作身亡


来源:华商报

8岁的女儿还以为妈妈去住个院,很快就能回家,可怎么也不会想到,妈妈已经和她阴阳两隔。

原标题:32岁女子狂犬病发作身亡

8岁的女儿还以为妈妈去住个院,很快就能回家,可怎么也不会想到,妈妈已经和她阴阳两隔。

过马路时被狗咬伤脚踝

小女孩的妈妈龙某今年32岁,老家在重庆,9年前和宝鸡男子马洪周结了婚。两口子住在西安市枣园西路一小区,在杨陵开了一家红酒销售公司,业务主要在西安。

6月20日下午,龙某意外被狗咬伤,大家都以为只要及时注射狂犬疫苗就可以,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让人难以接受。

昨日下午,马洪周说,6月20日下午5时许,龙某去西稍门十字附近的一家饭店看货,饭店在十字北100米路东,她从路西过马路,在马路中间,被一条狗咬了,“她当晚回去说,狗和她迎面都走过了,狗又转过身来咬她,左腿外踝和内踝都被咬伤。”

龙某给家人说过,那是条长约60公分的狗,类似于哈巴狗,没人牵。当时着急着去打针,也没有顾上其他的。

死于狂犬病呼吸衰竭

随后,龙某前往西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治疗,被诊断为左踝狗咬伤,并及时注射了狂犬疫苗。此后,龙某按照医嘱,又注射了3针狂犬疫苗,但到了7月13日,她感觉左腿发麻,后脊椎有点酸,同时出现尿频尿急症状。

马洪周回忆说,他们当时没有和狗咬联系在一起,但龙某还是去中心医院看了泌尿外科和骨科,吃了药,可没有效果。

7月16日,在家附近的诊所打了吊瓶,可情况并没有好转,走路都困难了。17日,龙某去了一家医院,医院神经内科和感染科一起会诊,初步诊断为狂犬病。

龙某呕吐的症状很明显,17日晚上,她被转往了西安市第八医院抢救,到了18日凌晨4时许,昏迷加重。凌晨6时50分许,龙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西安市第八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的死亡原因一栏,清楚的写着:狂犬病,呼吸衰竭。

昨日该打最后一针疫苗

昨日下午,龙某的遗体被从医院拉往殡仪馆。马洪周抹着眼泪说,女儿被安排在宾馆里,还不知道如何告诉她。

华商报记者看到,龙某在西安市中心医院门诊病历上写着,门诊时间为6月20日下午6时09分,现病史:左踝狗咬伤1小时;查体:左踝可见多处齿痕;处理:二级暴露:1、清创;2、5U 肌肉注射立即;3、头面部手会阴部免疫低下,注射狂犬病人用免疫球蛋白20TU/KG。

病历上清楚的写着注射的时间,第一针伤后第0天:6月20日;第二针伤后第3天:6月23日;第三针伤后第7天:6月27日;第四针伤后第14天:7月4日;第五针伤后28天:7月18日。

马洪周说,前面四针都是按时打的,每次打完,病历上会有医生和护士签字,昨天原本应该注射第五针,没想到人就不在了。

>>医生提醒

多种原因致狂犬病发作

被狗咬伤要第一时间对伤口进行彻底处理和注射狂犬病疫苗

昨晚,西安市第八医院感染二科主任李燕平说,根据家属叙述,龙某的狂犬疫苗注射的是很及时的,而出现意外的可能性较多——

1、咬人的野狗身体内狂犬病病毒数量多,致病力强;2、狗咬伤伤口很深,导致伤口处理不彻底;3、或者是在注射疫苗之前,狂犬病病毒已顺着神经开始蔓延,最后形成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导致呼吸衰竭;4、还有可能是注射了疫苗之后,患者的体内还没有产生抗体,狂犬病病毒已经开始沿神经蔓延。另外,这还和患者个人的机体免疫状况也有很大关系,免疫力低下的人,有可能抵抗不了这个病毒。

李燕平介绍,狂犬病潜伏期,一般为3天至数月,最长达10年以上,平均为1个月到3个月。狂犬病一旦确诊为狂犬病,死亡率是百分之百。

李燕平分析说,龙某遇到的这种情况,可能是遇上了野狗或者是疯狗,狗本身身体内病毒含量就很高。所以发病较快,据统计,被病犬咬伤后的发病率为15%,如果及时处理伤口和接种疫苗的话,发病率可以降低到1%。

被狗咬伤要第一时间对伤口进行彻底处理和注射狂犬病疫苗。

李燕平提醒说,一般情况下,被狗咬伤后,应该第一时间前往社区或者医院处理伤口,注射狂犬疫苗,如果伤口很深、面积大的话,还需要加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根据规定,市民养狗需要办理狗证,还需要定期注射疫苗,所以被宠物狗咬伤后,只要及时处理伤口和注射狂犬病疫苗,问题不会太大。

>>知道一下

西安市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中明确规定,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

西安市实行养犬登记和年检制度。申请养犬的个人、单位应当到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未经登记,不得养犬。养犬登记证每年检验一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犬类管理信息系统和犬只管理电子档案,实行电子标识跟踪监管。

此外,本市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养犬单位取得犬只检疫免疫证明后,方可办理养犬登记或年检。犬只狂犬病免疫应当按照疫苗有效保护期定期进行。

养犬人、养犬单位发现饲养的犬只感染或者疑似感染狂犬病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并向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犬只免疫,依法办理犬只登记、年检;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

>>网友担心

夺命“疯狗”会再伤人吗

网友“碎月”担心,如果这只狗还活着,就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疯狗”,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应该赶快找到并妥善处理,切勿伤及更多的人。

网友“鲸鱼”说,有些市民一时兴起想养狗,可是养了一段时间又嫌麻烦,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处理狗,于是选择遗弃。这些被遗弃的狗就变成了流浪狗。呼吁养狗人士文明养狗。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李耀华律师说,政府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义务,也应成为无主流浪狗伤人的责任兜底者。在发生此类动物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一方面应建立救助体系,为伤者或死者家属提供经济救助;另一方面应从内部进行责任问责,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在狗伤人的事件中,如果知道狗的饲养人是谁,就由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找不到饲养人,管理人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小区里流浪狗伤人,物业公司如未尽到管理义务就要承担部分责任”李耀华说,小区、商城等相对封闭的环境,物业管理方就有管理和注意的义务。如果找不到原动物饲养人,也找不到直接管理人,从法律层面,就很难找到赔偿者。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摄影 黄利健

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董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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