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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三罪金额过亿元 潮州原市长汤锡坤受审


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东省潮州市原市长、潮州市政协原主席(正厅级)汤锡坤,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17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三罪合计涉案金额过亿元人民币。其中,公诉机关指控其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逾2000万元。

原标题:广东潮州原市长汤锡坤受审 涉三罪金额过亿元

中新社广州7月17日电(蔡敏婕)广东省潮州市原市长、潮州市政协原主席(正厅级)汤锡坤,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17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三罪合计涉案金额过亿元人民币。其中,公诉机关指控其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逾200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0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汤锡坤利用其担任广东省潮州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1.3万元、港币803万元、美金4万元。

2006年至2010年,汤锡坤在担任潮州市长期间,主管该市政府全面工作,滥用职权,违规决策潮州新世纪酒店拍卖、以异地建厂为名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10273.08万元。其中,违规变更土地用途、减免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财产损失人民币7819.72万元。

公诉机关称,办案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汤锡坤个人及家庭的财产、支出共计折合人民币3938.9962万元,汤锡坤对其中折合人民币855.491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公诉机关认为,汤锡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潮州市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此外汤锡坤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公开资料,汤锡坤生于1954年10月,广东潮州市饶平县人,历任饶平县县长、潮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市长、潮州市政协主席等职。(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余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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